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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故在这时候发生,其中一个同伴酒喝多了,脚打滑,从河堤上直接滚了下去。
其他人多少也有点醉意,手脚发软,没能第一时间把人拉回来,等救回来,人已经淹死了。
如何处理死去的同伴,成了吴明和其他人的分歧。
吴明知道点法律知识,认为这人的死和他们无关,顶多是出于人道主义赔钱,他们必须赶紧把尸体送回去。
但其他人却惶恐得不行,尤其吴刚还在网上看到新闻说喝酒致死其他人有连带责任,具体的他都不清楚,就开始危言耸听要坐牢,就算不坐牢,赔的钱也不是他们这群打工仔能出得起的。
吴明感到和这群愚昧的同伴无法沟通,还要被指责说他是大学生有出息了,赔得起钱,一点儿都不关心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
最后的结果,是势单力薄的吴明进行妥协。
他们决定把同伴尸体再丢回河里,把责任推卸开,回去后一致对外说没和他同路。
死者的家人开始到处寻找死者,连日连夜遍寻不得。
吴明见此不忍心,劝说吴刚等其他同伴失败后,决定自己去暗示死者家人,说那天晚上他看到死者去了河堤,至少指引他们把尸体找到。
然而就在这时,吴明接到了电话,是他年前面试的一家国企,通知他面试通过,但因为是特殊岗位,需要政审。
吴明犹豫了,他怕这件事会影响到他的政审。要是尸体找到,他不知道死者家人会不会报警,他作为最后见过死者的人会不会被怀疑,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敢拿他好不容易挣来的前途去赌。
吴明缄默了。
过了几天,死者尸体被找到,他的家人只以为是酒喝多了滑到河里淹死,没多想。
吴明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的时候,那晚的同伴中有个人,得知吴明要政审,拿这件事威胁他,要吴明给他钱,否则他就说出那晚的真相,要坐牢大家一起坐,不能吴明一个人去过升官发财的好日子。
虽然吴明知道自己没杀人,但也算是犯下了抛尸藏尸罪,那一晚他不得不同意把尸体丢进河里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了回头路。
于是现在吴明也不得不给他一笔封口费。
那人本来是吓唬吴明,没想到吴明真的乖乖给钱了,更变本加厉地威胁吴明。
吴明还是个学生,奖学金也都用来交学费,哪能满足得了那人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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