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2)
那晚沈宵再没怎么说话,庄陶还以为他是想到两个人可能会分开而难过,正想着安慰一下,没想到第二天他就主动拒绝了保送的机会。
“哎呦,”一班的同学叫道:“沈宵他是人吗?他根本不是人好不好?”
本以为他们班的卧虎藏龙已经够多了,谁能想到进来一个庄陶不够,居然又上来一个沈宵?高三一年估计都得活在他们的阴影下了。
赶着放假,同学们的热情高涨,纷纷打趣要沈宵请客,庄陶在一旁耳尖地听到,怕沈宵资金不充足或许会为难,正打算想个法子,没想到沈宵却干脆地应下来:
看着众人欢呼着跑向食堂三楼的烧烤,庄陶特意落在后面跟沈宵走在一起:“你钱够不够?”他小声说:“不够的话我这有。”
沈宵勾了勾唇角,在下面挠庄陶的手心,“没事,我有分寸。”
吴凯坐牢以后他的开销就大大减少,加上其他的兼职,沈宵早已不像之前那样拮据。
“那就好。”庄陶松口气,“对了,你下午要代表高二学生演讲的事,别忘了。”
“嗯,”沈宵应下,两人沉默走了一段,他忽然开口:“你刚才特别像担心老公的小媳妇儿,什么都得问一问,管一管。”
生怕老公会出什么事。
庄陶愣了愣,反应过来后伸手拧了他一把:“什么小媳妇儿啊……”
礼堂上,每年最后一学期结束时都会派出三个年级的一名代表上台讲话,轮到沈宵时,台下的掌声一股接着一股,足足一分钟才停,庄陶疑惑:“大家都认识沈宵吗,为什么他的人气这么高?”
任嘉在一旁笑:“认不认识不知道,但是他帅啊!”
庄陶天天看,觉得这些人有点夸张了,可抬头看向台上,沈宵穿着一身简约的西装,身形修长,腕口自然卷到小臂,乌黑的眉眼冷淡好看,在聚光灯下格外吸人眼球。
庄陶盯着看了许久,不得不承认,他站在上面哪怕什么都不做,就已足够耀眼。
再开学就是高三,想到未来一年都没有什么好日子过,一班的几个男生提议出去转转,全班集体玩一玩,大家对高楼大厦和纸醉金迷的兴趣都不大,思来想去决定去附近的笔帽山露营。
庄陶以为是那种绿水青山的地方,赞成道:“好啊,我以前生活的s城很多景色都是这样的,很美。”
“不是啊陶子,”一个男生故意说:“我们是去露营,山上丛林遍布,晚上要扎帐篷睡一晚,黑漆漆的林子里可能还会有野兽出没,可不是那种南方水城。”
“啊,这样啊,”庄陶闻言打了怵,支支吾吾道:“感觉有些危险,我们用不用准备一些防身的武器啊?”
“得准备吧,”另一个男生沉思道,“毕竟要是真有什么事,我们手无寸铁的怎么保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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