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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美妙的氛围很快被打破了。
“别别别…别走了…前面的是壮壮吗?”突然有人在身后喊道。
王壮壮回头一看,是几个一起打篮球的朋友,说不上多熟,但是关系还行。
来自内蒙的王壮壮没得到虎背熊腰的身板,却有一副长手长脚,一米八几的身高,加上体力着实不错,班里每逢篮球赛总是会叫上他。壮壮打球脑子活,总能找到补篮的位置,抓住机会就勾手,就看着球滴溜溜的在篮筐上转,最后总是能落进框里。而且壮壮手干净,打球的时候从来不下黑手,所以球场上的人缘还是挺不错的。如果不是顶着一副鲁迅脸,就凭球场上那副潇洒英姿,估计还是有姑娘能看上他的。
说句题外话,鲁迅先生是很值得尊敬的,但是十八九岁的男生还是要注意刮干净胡子,捯饬好服装,发型也要有所改变,尽量让自己离鲁迅先生的形象远一点,因为一般女生只会对鲁迅先生产生敬意,很难产生爱意。
“呦呦呦…壮壮不错啊,趁着月明星稀带着女朋友来溜校园来啦!”旁边的朋友一脸我懂的神色。
“不是不是,不是我女朋友,你们弄错了。她就我同学…”壮壮徒劳地解释着。
“我懂我懂,前半夜女同学,后半夜女朋友,都是这节奏。”朋友完全不听壮壮的解释,一个劲地在旁边起哄。
陈小姐涨红了脸,单纯的她从来没经历过这种阵仗,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能像个小白兔一样,躲在王壮壮的身后。
“诶诶诶…别躲,别躲,壮嫂打声招呼呗,壮爷可是咱们学院篮球界一哥,身体杠杠的,这一晚上,你一定要好好把握啊!”一边说还一边发出带有特殊意味的笑声。几个人明显是已经喝了不少酒,开始满嘴胡咧咧。
壮壮在旁边尴尬不已,不知该怎么分辩,关键是分辩好像没什么用,跟喝醉的人没法讲道理,只得一个劲地让他们别胡说。
可几个人还是觉得不尽兴,非要拉着王壮壮一起喝酒去。壮壮没办法只得说没问题,让自己先把陈小姐送回寝室去,随后就去。但几个人不知存了什么心思,非让壮壮带着陈小姐一起去,说着还去拉陈小姐的手。
陈小姐哪见过这样的阵仗,赶紧一缩躲到王壮壮的身后,吓得一句话不敢说。
“走啦!走啦!一起去,听兄弟的,壮壮。带上壮嫂一起走,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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