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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陆秀才问出这一句的时候,王壮壮手突然抖了一下,手中一直操纵的流浪剑客sven也突然用锤子T了一下小兵,作为一个全校知名的doter,这是一个自打他玩游戏以来就没有犯过的错误。
其实王壮壮一点也不壮,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来自内蒙,一头卷发。缺少那种草原的彪悍,却有一种少有的温和。见谁都是乐呵呵的,一点也不生气的样子,谁有事了他都帮忙,没见过跟谁发过火,所以不管是在男生那边,还是在女生那边,都有一副好口碑。只是可惜长得老了点,远远看去活脱脱是一副鲁迅的样子。
从大一开始的时候王壮壮就一直喜欢陈小姐,是那种从第一眼看见就喜欢的喜欢,那时候陈小姐还不是现在这么受欢迎,但在王壮壮眼中那种美已经不可方物了,可是王壮壮没有勇气去表白。
某种意义上来说,王壮壮是个胆怯的人。就这样三年了,谁也不知道他的心思,或者他以为谁也不知道他的心思。
其实王壮壮曾经也很勇敢过,那唯一的一次勇敢是发生在高中。那年高二,他鼓起全部勇气给全班最漂亮的女生写了情书,结果他的情书被那位高傲的女生钉在了黑板上,足足挂满了一个中午,从王壮壮座位上看去,那封情书好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样。
一直到下午第一节课也没有人帮他把情书摘下来,所有人都在自顾自地笑着,好像在看着一个不自量力的癞□□怎么去想亲近一只天鹅。王壮壮没有勇气去把那封情书摘下来,只是把头埋在书桌前,好像一只鸵鸟一样躲藏了起来,假装谁也看不见他。他单纯地想如果自己不说,其实是没有人知道这封情书是自己写的,这一刻他或多或少明白了鲁迅笔下那个阿Q的想法。
可是,很多时候有些事是不言而喻的。
很久以后王壮壮对那个中午的记忆是,那日午后的阳光格外地刺眼,而呼啸北风却透着刺骨的寒气,当下午第一节课时老师愤怒地将那封情书撕碎的时候,他感受到的不是难过,而是解脱。
自打那以后,整个高中对王壮壮来说都是黑白的,所有人在他看来都是一种表情——嘴角边总是挂着讥讽的微笑。
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年少轻狂的一个举动,会为别人带来多少伤害。我们那一瞬间的举动,满足了自己的高傲,却将别人踩进泥土里。
即便如此,王壮壮依然咬着牙过了接下去的一年多,辽阔的长天没有赐予他宽厚的肩膀,却赐予了他坚实的心灵,在之后的高中生涯中他埋头只顾着学习,最后终于以全班第三名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而那位高傲的女同学却因为早恋只考入了本地的一所卫校。
很多时候,有些事,给不了人一个公平的结局,但是时光可以。
考上大学以后,他以为自己迎来了一个新的天地,可是他看见了陈小姐,他知道自己碰到了自己生命中又一个劫。但是这回王壮壮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了,他从来没有试着去接近,这样就没有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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