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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粮草,也不再多话都忙碌起来。

赵格到了自己平日待着的军帐中,据上一次北漠攻城已有六日,都是不痛不痒的小打小闹,上一次送粮也是十日之前,北漠是看中了这天气,想要一拖再拖,但是城中的形势不能这般拖下去。

手中捏着从京城的来信,赵格心下隐隐有些不安,但是还是先压了下去,微微思索了一下,提笔给在京中的赵和还有安景侯世子回信。

又过了十多日,其间北漠攻城一次也并不激烈,丹绯的骑术也有了不少长进,这几日溜达的时间比在凉州马场上加起来都要多。

当晚丹绯回到住处,刚刚用罢晚膳,便听到有人敲门,除了赵格旁人都会通传,起身开门,便见赵格面色不愉地站在门前。

见到丹绯,赵格稍稍收敛了脸上不悦的表情,大步进屋,坐下同丹绯说道:“张仵说你骑术小有进步。”

“每日都骑去骑回,自然要有长进。”

赵格点了点头,从衣袖中又取出一件物什,同丹绯说道:“这柄袖箭与你,作防身用。”说着招了招手,让丹绯往他身旁站上一站,然后演示起这袖箭的用处。

虽然不大,但是器物十分精巧,不仅可是射出三支箭矢,还有一柄短刃,这种玩意儿都是出其不意自卫所用,赵格仔仔细细将每一处机关都同丹绯讲了之后,直直地盯着丹绯的双眼,问道:“可记住了?”

丹绯点了点头。

“那再同我复述一遍。”

这是怕她记不住,丹绯也不反驳,乖乖地将赵格刚才讲给她的每一个机关都认认真真复述了一遍。

赵格瞧着丹绯乖巧听话的样子,目光略微有些贪婪,从他不管不顾留下丹绯开始,二人连话都说不上多少。

等丹绯说完,赵格收回目光,出声道:“很好,这袖箭就戴在你左边手腕上,我记得两只手都很灵巧。”

丹绯确实有些左撇子的样子,虽然执筷绣花都是右手,但切菜穿针又会用左手,袖箭放在左手手腕上也更不容易被人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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