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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
吃不起吃不起。
越是吃不起,猫在田埂后面的叶樱口水越是淌得欢畅,回锅肉小炒肉红烧肉,都已经是上辈子的滋味了……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一定不会嫌弃吃了长胖,如果一定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她愿意胖十斤!
这般想着,叶樱看着白茫茫一片只剩下稻桩的农田,心中越发的凄凉。
她不是傻子,也知道冬天山上有的是饿绿了眼的豺狼虎豹,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它们的口粮,便没有往山上走,只寻了一片开阔的农田挖了陷阱,野鸡通常会来这里找些漏在地上的粮食。
陷阱挖得不算深,她在上面盖了一层稻草,又稀稀拉拉撒了些陈米,只等着贪吃的野鸡来上当。
眼睁睁看着一只乌漆墨黑的野鸡优哉游哉迈着小碎步就踱了过去,试探性地划拉了一下脚,就要踩上陷阱,叶樱心都紧到了嗓子眼,这可是她头一次捕猎,母的就母的吧,还可以炖汤来着。
正思忖着回家是野鸡炖萝卜呢,还是炖菌菇呢,田地里兀自生起一阵哀嚎——
“季爷,我再也、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哎哟救命啊,饶我这、一回吧……”一道身影连滚带爬向了陷阱所在的稻田。
季傲寒着了一身玄色衣衫,面上含煞,身后跟着一群小弟,端的是地痞聚集,恶霸会面,吓得前面那人屁滚尿流,吓得她最终决定要炖菌菇的野鸡,一动不动呆在那里,都忘了飞!
“季爷饶命啊,我真不知那小麦是您在经营,不然怎么也不敢往里面掺水啊!”那人抱头哀嚎,眼看着跑不了了,连忙滚下来磕头求情。
叶樱心头一沉,没想到眼见着荒年,这些人竟是什么亏心事都做得出。
要知道,小麦的吸水能力很强,一百斤的小麦能掺合二十斤的水,摸起来依旧干燥不说,还颗颗饱满,卖相反而更好。如果不知道里头有这一遭,必然吃大亏,再加上若是没有及时晾晒,过不了多久小麦怕是全部都要发霉泡汤!
眼下这年月,若是小麦都发了霉,上哪里弄饭吃去,只怕许多百姓想死的心都有。
这种祸害,真真是可恶至极!
“前几个月听说有往酒里掺水的,我没计较,如今倒是越发大胆了,连小麦里也敢掺水,若非被我发现,只怕过年黄溪县一半的百姓,都得吃发霉的粮食……”季傲寒顿了一下,冷笑起来:“呵呵,孙掌柜,你比我还黑心啊。”
那孙掌柜显然已经被吓懵,只听到季傲寒说要和他比,也不管好歹,抖着腿连忙道:“不敢和您比,小的不敢、不敢啊!”
众人哄笑出声,见季傲寒依旧冷着脸,连忙憋笑相互推搡一阵,只感叹孙掌柜怕是要玩完。
季傲寒身后站着一个壮汉,颇有表现欲,走上前去,一把拎起孙掌柜摔下,然后抬脚踢飞……
正中叶樱铺好的陷阱。
那傻不愣登的野鸡,吓得哇啦尖叫一声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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