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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荟学得认真,连连点头,跟着她的收拾像模像样的把针穿过去。初心白兔
丁父戴着副老花眼镜低头瞧着还挺乐呵,哼笑一声,注意力重新投回报纸上。
……
周斯越三十岁那年,丁羡怀了周堃。
那年,周斯越在德国获奖,丁羡怀孕没办法一起前往,挺着八个月的孕肚躺在沙发上看电视直播。
英俊的男人一上台就掌声无数,镜头还切过刘小锋激动地通红的脸庞,鼓着掌比他自己获奖还激动。
清越的两声轻咳从电视里传来。
他试了下麦,镜头特写忽然往前拉,停在他微微滚动的喉结上,性感又禁欲,这摄影师为什么要拍她老公的喉结!
丁羡懒懒地靠在沙发上,摸着肚子想。
他很少穿西装,除非重要场合,一般都是一身运动休闲服。
这应该是他除了结婚那天,为数不多穿西装的,但帅是真帅。
果真,男人上了三十岁,才最有魅力么?脸跟气质才能完完全全的凸显出来。
“曾有段时间很迷茫,后来有人跟我说,她认为勇敢的人,是即使受到了挫折也仍然带着梦想前行,她就像个小太阳,身上总是散发这热量。我受过挫折,也曾坠下过深渊,被命运打趴过,也曾迷失过,但她总嬉皮笑脸地跟说,我相信你啊,这话说反了,其实她才是我唯一一直坚持并且视为真理的人。”
台下一片寂静,周斯越站在演讲台上,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话筒即使拔到最高,他也还是要微微俯下身,低着头,微抬目光,对上摄影机位,一字一顿,“丁羡,我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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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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