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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羡充耳不闻,索性不理他,继续低头收拾,冲那女生笑了下,“我马上好。”

  女生懵懵懂懂:“哦,真要换吗?”

  丁羡:“换啊。”

  周斯越低头写题,头也不抬,毛茸茸的头发在太阳底下发着光,像一只温驯的猎犬。

  “换了就别回来了。”

  他说。

  丁羡原本只打算换午休,她只是想换个清静的地方睡一会儿,被他这么一闹,抱着两本书愣在原地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周斯越说完这句话就再也没抬过头,连后脑勺都显得格外冷漠。

  丁羡愤愤一咬牙,丢下一句:“我等会来搬桌子!”

  说完,扬着马尾高傲地走向她的新位置。

  “呲啦——”

  周斯越的卷子被笔写破了。

  窗外知了应景的低鸣了两声。

  丁羡换到了正前方第四排,新同桌还是个男生,叫何星文,是今年的中考状元,长得很普通,剪着个寸头,皮肤黝黑,总是穿着一套被洗得泛白又皱皱巴巴的长衣长裤,坐姿十分端正,像个小学生,下课哪儿也不去,就在位子上写题。

  这才是“正常”的同桌,而不是周斯越那种非人类。

  何星文唯一不同的是,他有点少年白头,光看后脑勺,像个小老头。

  可也比那只傲慢孔雀强。

  下午孔莎迪过来找她说话,身子半搭在她的桌上,劝她:“真不回去啦?”

  课间同学们说话声闹哄哄的,可偏偏就还能听见他半开玩笑跟人调侃的嗓音,穿过人海就这么直戳戳飘她耳朵里。

  丁羡耷拉地脑袋伏在桌案上,笔在草稿本上无意识地涂涂画画,表情倔强:“不回去。”

  孔莎迪拉长了音,“噢——”,然后伸手拿过她的草稿纸,小声惊呼:“那你写他名字干嘛?”

  丁羡猛地惊醒,整个人从位置上弹起,朝着孔莎迪扑过去,劈手夺过她手中的草稿本,一看。

  哪有什么名字,一堆鬼画符而已。

  孔莎迪得逞奸笑:“你心里有鬼。”

  丁羡心不在焉地坐回去,长叹一声:“你好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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