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186节(1 / 2)
最终,赵顼还是妥协了。
答应公开内藏库的账目,而且还主动将内藏库大部分财政划归到三司,用于国家统一安排。
他知道,只要公开,基本上就被看管住了,干脆就一步到位。
不过赵顼也是考虑的非常周详,因为经过上回改制风波,导致三司使是直接由皇帝任命,他还是控制着财政大权,只不过是从私有化变成国有化。
对此文彦博他们也非常满意。
这已经很不容易了。
而作为交换,沿海港口税全部划到皇帝名下,而这部分账目,是不需要向国家公开的。
但是税法还是需要经过正常程序,不能你皇帝来决定。
文彦博他们是迫切的,立法写明哪些钱归皇帝,哪些钱归国家。
同时,赵顼也决定采纳文彦博的战略,包括领土法在内,以及加强河北的防御,给予士兵更高的待遇,这也是明确了,大宋将改变对辽国的策略,不再一味的做出妥协,做好随时撕破脸的准备。
当然,赵顼也同意王安石的建议。
不过这也不是一步到位,王安石是先建设六个事业署的武器生产作坊,由工部、兵部出钱,与一些商人合作,各成立一个武器事业署。
其余四个,全都归皇帝。
立法会也对这方面进行立法,之前允许百姓生产刀工短矛,还是维持不变,以普通买卖作坊来看待。
但是弓弩火器等生产,就必须经过朝廷的允许,地方政府对此没有任何权力。
这也就是预示着,只有跟朝廷合作才能够生产。
否则的话,是不可能给你批准的。
至于领土法么,暂时只是高层确定法定领土将拥有行政、税政和司法三大权力,但这属于最高机密,普通官员都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这主要是怕引起外部焦虑,以及内部羁縻州的焦虑。
因为这法定领土下,是不可能有羁縻州的。
不过立法会也悄默默进行了第一次尝试,就是针对河湟地区,之前已经确定整个河湟地区,纳入大宋版图,而这一次是立法会通过立法,明确了具体边界,同时赋予了法定领土的属性。
第七百九十九章 大庭长何故谋反?
其实朝中许多权贵,内心还是希望赵顼不要做出妥协,只要皇帝不妥协的话,那他们迟早就能够翻回来的。
这上行下效。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赵顼并没有拖太久,就决定交出内藏库。
这个信号是非常明显。
因为这不是一句口头的妥协,而是将真金白银给交出去。
所以大家也都非常清楚地收到这个讯号,这时候谁要还敢叫嚣的话,那可真是厕所里面点灯,找死。
但也没有人说让皇帝交税。
道理很简单,如果皇帝都交税了,那他们可能连汤都没得喝,他们可还都是有特权的,只是说法定特权外的收入要交税,还有就是一些盐铁酒等特权,也全部都折算成货币。
其实文彦博他们也没有这么想过,因为让皇帝交税纯粹就是形式主义,可以作为表率,但实际意义其实并不大。
但内藏库交出来后,是意义重大。
因为封建社会也不是说,国库里面的钱就是皇帝的,要是这样的话,那皇帝还要什么内藏库。
皇帝交出内藏库,就代表着国家财政得到统一,并且是存放在国家制度之下。
而这也使得人心开始凝聚起来。
这些意义都是非常重大的。
尤其是在这个时刻。
这也是赵顼愿意做出妥协的原因之一,其实他的理智告诉他,这么做是能够获得巨大的回报,只是人性令他十分纠结,要不是受外事所迫,他还真不会交。
这一系列操作也引发了大家对于出海行商的关注。
因为这个判决是有利于出海行商,甚至可以理解为,朝廷给予政策鼓励,甚至于皇帝自己都将港口税收入囊中。
足以证明,这里面是有利可图的。
不用想也知道,这未来出海行商的人,一定会越来越多。
然而,朝廷其实对此事并未给予多高的重视,这回都没有几个人去质疑大庭长的判决,因为朝廷更关注的是财政统一,是武器生产,是领土法。
目前权力划分的非常清楚,政事堂、三司忙于财政统一和武器生产,而立法会则是修订领土法。
虽然大方针已经定下,但这里面还有这多细节值得探讨,故此富弼今日邀请张斐、赵抃、许遵、司马光等人来到这里商议。
“今日请各位前来,是有一事要与各位商量。”
富弼道:“最近我翻阅了熙河地区的堂录,发现当地很多百姓的习俗与中原是大不相同,但临时法中一些条例,是完全基于中原的习俗。之前吕庭长他们并没有依照那些条例判定,这也是被允许的。但是若根据领土法,这可能会出现问题的,到时许多羁縻州纳入领土法内,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
刘述便道:“此乃蛮夷与文明之别,而我朝律法是依据儒家思想,若遵循临时法,是能使得当地百姓得到进步的,也更有利于国家团结。”
言下之意,如果大家都信奉儒家思想,自然就是一家人。
许遵却是摇头道:“此非蛮夷和文明,乃是游牧和农耕之别,汉唐都有占领西域,长达百年之久,但也未改变当地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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