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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块,这也够哥们义气了。

简凌是个很会办事的人,除了年轻没怎么经过事,没什么其他毛病。

简凌觉得这人真是无聊,无聊的很。

倒是单成宁哈哈笑了起来,似乎情绪不错,“下次还有这好事记得叫我。”这么挣钱似乎也不错,一千块呢,都够自己买一只派克钢笔了。

“想的美,你以为这种事情是天上掉馅饼呀?”简凌挑了挑眉头,“除非你会其他语言。”

“西班牙语还是意大利语?”单成宁笑着说了一句,简凌听不懂他说的什么,不过觉得这人大概天生外交官的命,尽管自己听不懂,可是听得出来他说外语时腔调很舒服,让人觉得如沐春风。

“又或者德语,或是俄语?”

俄语简凌还是听懂了的,只不过她愣了一下,“师兄,你该不是学了二十国语言的我爱你,然后准备一招鲜坑遍全世界吧?”

单成宁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这位师妹可是一曲《喀秋莎》惹得两校争议的人物,应该是自己说俄语漏了馅。

“不行吗?”他面色不变,“有时候就得这么简单行事,麻烦了不太好。”他说着看到简凌抖了下肩膀,不是因为笑,而是冷的。

单成宁微微一怔,然后把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给了简凌,“女孩子还是注意自己的身体比较好。”

“不……”她想说不用那么麻烦,却是被单成宁的一个眼神制止了,“等下,我去叫辆计程车。”这会儿公交车上拥挤得很,他素来不喜欢凑这个热闹,所以还是坐出租车回去比较好,方便快捷而且高效率。

第100章 要去美国

简凌看着往马路里面去的人,她这会儿清楚的看到单成宁的背影。西裤、马甲显得单成宁身材修长,这是一个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外交家气质的人。

站在马路旁边的人招手,只不过效果却并不怎么好,这个路段的出租车似乎都没怎么有,单成宁铩羽而归,“咱们再往前走走,看前面能不能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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