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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

作者有话要说:  侵犯肖像权、商业用途等定义都是从知乎上看到的,有问题欢迎指正

☆、22

  李警官家离得不远,在富川镇一处听老的住宅区内。门被打开他们都没自我介绍就听李警官笑呵呵地说:“哎呀,记者们快请进。”

  老人头发花白,却穿地整整齐齐打扮得很精神,依稀能感受到老警察的风采.领他们到客厅后,给每人倒了杯茶,坐下怀着期待地看他们,搓了搓手:“你们是想了解垃圾焚烧厂那个绑架案?”

  江钊点头。

  老人一笑:“没想到这么多年了还有人关心这个案子,”顿了顿,“我们富川是小地方,我当了几十年警察,就碰到过这一桩出了人命的案子,所以记得特别清楚。”

  “怎么说呢,结局算是好的吧……但是,我也说不好总觉得怪怪的。”

  白禾、江钊目光触碰,读懂了对方的意思,两人想到一处去了

  ——结局是好的?那个小姑娘都死了,怎么能说是好结局呢?

  白禾说:“您能具体讲讲吗?”

  李警官点头:“名字我不好告诉你们,就只说姓氏了。”

  “是这样的,具体来说是十九年前夏天的一个晚上,大概八点钟,我们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说是自己的女儿被绑架了。”

  “我们赶到了具体一问才知道,他们女儿前一天晚上就没回来,但是因为女孩平时就比较淘,时不时就彻夜不归。我们听了都觉得难以置信,女孩那年才十六岁刚上高一啊,一夜没回来父母怎么会等到第二天晚上才报警呢?”

  “就叫她小陈吧,是个特别叛逆的孩子,说是经常和几个社会上的人一起玩。她父母是生意人,在我们这算是数一数二有钱的。平时根本没时间管孩子,只知道大把大把给她零花钱。”李警官叹了口气,“那孩子前一天晚上没回家父母根本都不知道,他们去外地谈生意了第二天才到家。”

  “你们说挣那么多钱干嘛呢?还不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收养了孩子却不好好照顾,真是作孽。”

  “收养的?”江钊插嘴问。

  老警察点头:“对,因为夫妻两个年纪不小了还没孩子,就在小陈五岁左右的时候收养了她。”

  见江钊没有别的要问的了,老人继续说:“然后陈氏夫妇那天中午接到了一通电话,说是他们女儿被绑架了,五十万赎人,不许报警,不然就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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