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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这个小哥就把自己的底全刨出来告诉了沈蔚初。

  向榆说自己的主职是个群演,副业才是扮吊死鬼,他说这也是磨炼演技的工作。

  沈蔚初没好意思告诉他,群演出头的机会在娱乐圈几乎为零。外形就算不错也是没有优势的,这个圈子乱的很,他这幅天真对娱乐圈充满希望的样子,总有一天会失望的。

  下午沈蔚初一回来就被他缠个不停,挨不住才把自己是靳澄助理的事告诉了他,特别强调了自己现在已经辞职了。

  很显然向榆对于靳澄的事情更胜过娱乐圈,从沈蔚初回来就一直缠着他问靳澄的事情,娱乐圈的事倒是一点都没问。

  “他好高呀!”向榆感叹,“身材真好,他跳舞也超好看的,人非常有才华,还特别有个性。”

  个性?

  你们这些粉丝管人黑脸是个性?

  沈蔚初真的不是有心要黑靳澄,看在跟吊死鬼小哥同在一个坟地的份上,他提醒他一句,“你还是换个偶像吧!”

  “为什么呀?”向榆坐在凳子上又转了两圈,“靳澄不好吗?”

  沈蔚初给靳澄在小迷弟面前留点面子,“挺好的。”

  同时在心里补上一句,最好一辈子都不会见到本人,要不然他这颗迷弟的心要碎成渣渣。

  正跟吊死鬼小哥哥聊着,忽然手机震动了,一条消息进来了。

  “我今天过来找你。”

  沈蔚初手一抖,手机直接盖脸上,砸的人一激灵。

  下午的游乐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靳澄来过的关系,人居然变得多起来了,粉丝们也是奇怪,没看到本尊,就是去对方曾经去过的地方都开心。

  吊死鬼小哥哥今天一点都不敬业,笑得就像小可爱,哪里还有吊死鬼的尊严。

  收工后,沈蔚初就马不停蹄的往家里赶,他住在一个比较老旧的小区,年轻人不算多,基本上都是大爷大妈。小区的早上和晚上都特别的热闹,大爷大妈们在楼下活动,有遛狗的也有遛鸟的还有跳广场舞的,还有一群票友在小区的大树下唱戏,仿佛这个充满都市气息的城市,所有的古韵都聚集在这里了。

  沈蔚初在这一代混得很熟,毕竟这里年轻人少,就这么一张年轻的面孔,长得还这么合眼缘。沈蔚初虽然年轻,但是他却很喜欢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地方,节假日会跟楼下的大爷大妈玩,逗猫、逗狗、跳广场舞、唱戏都能掺上一脚。

  今天他刚回来,就有大妈告诉他有人在楼下等他。

  沈蔚初听了,拎着手里的盒饭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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