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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楼下就有一个小酒吧,晚上开到十一点钟。我总是路过,却从没有进去过。然而这一天,我想到马可的这句话,觉得她说得特别有道理。我就是需要一点仪式感,在这样的仪式感里,我能彻彻底底的,在自己心里同过去,同他做一个诀别。

  我要用这一瓶酒告诉自己,不要再抱有幻想了,他已经要结婚了,他并没有选择你,而是离你而去了。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气势汹汹地走进了那家酒吧,将书包甩在吧台的高脚凳子上。调酒的小哥带着三分好奇的笑意看我,我瞪着他,像是在瞪着我自己:

  “请给我来一瓶Vodka。”

  怕自己说得不清楚,我又加了一句:

  “要最烈的。”

  ……

  最烈的伏特加很快就上来了,酒保小哥还很好心地递给我一个装了冰块的小杯子。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伏特加,也许是因为上回喝的就是它,印象还不错?或许是我就想用当初想他的时候,一饮而尽的这种酒,来跟自己做一个诀别?

  我倒了一杯,浓烈的酒气冲进我的鼻腔里,我忍不住轻咳了一声。

  我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杯。每倒一杯,我就想起曾经的的一丝丝回忆,它们在我眼前像幻灯片一般闪过,犹如情景再现。

  一张一张叠在一起,最后全摞成一个名字。

  石越卿。

  从明天开始,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就是一个过去式。我再不会为他哭,也再不要为他笑。那些回忆都随着这些烈酒去罢,现在喝下去,过一会儿兴许还会吐出来,然后再也不要找上我来了。

  让我一个人好好地重新开始。

  ……

  那天晚上我差一点就把一整瓶都喝掉,最后是酒吧的那个小哥按住我,好心地劝我,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已经喝了半瓶,不能再喝下去了。

  我迷迷糊糊地冲他笑一笑,晃晃悠悠地拿了书包出门。

  夜里一阵寒风吹过,我打了个冷战。

  家就在酒吧门口,我从这个门出去,还算清醒地从另外一扇门进去。我觉着自己没醉,因我还能清楚地从包里找到钥匙,还能晃晃悠悠地上楼,还能准确无误地把钥匙插在孔里。

  进了家门以后,我像是神经松弛下来了一般,将书包扔在地上,烧了一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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