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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雨侬实在太了解林鸿安,前世她身为林氏集团的投资部总监,顶头上司就是林氏集团三代单传的林鸿远,挂着副总的名头,过着三天晒网二天打鱼的悠闲日子。
要说林鸿远是个什么样的人,首先,他不是一个坏人,或者说,他的智商也支撑不起当一个坏人。
其次,他特别喜欢表现的与众不同,桀骜不驯,但其实腹内空空,压根没有一点干货。外形和内在,严重不匹配。
最后,就是永远抓不住重点。你完全不知道,他的思绪会忽然发散到什么地方,堪称全公司最不可捉摸的男人。
只是这个不可捉摸的男人,有一点很好捉摸,就是脾气巨坏,巨暴躁。不管好心情还是坏心情,完全挂在脸上,都不用人费力去猜的。
“你要不是闯了祸,好好的大城市不呆,会来咱们这个破地方?”司雨侬看着他,依然笑眯眯,“一个月的作业,我已经给你做完了,要不要继续你自己考虑清楚,省得给了钱又跑去告老师,好像谁骗你似的。考试我就不给你抄了,你自己好好考。”
林鸿远目瞪口呆,他到这个乡下地方才两个月,目瞪口呆的次数比之前一年加起来都多。乡下人的确和城里人不一样,乡下人比城里人会骗人多了,特别是女孩子。
“我告老师,我怎么会告老师,我是这种人吗?”
得,林鸿远又不知道抓住了什么重点,非要司雨侬承认,他不是事事告老师的小人。直到司雨侬点了头,他才得意的消停下来。
中午放学的时候,夏慕桑留下来,找了个空隙拦住司雨侬,斟酌道:“我表哥那人有点傻傻的,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司雨侬掏出二十块钱,递到他的面前,“喏,舍不得就拿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夏慕桑直摆手,林鸿远家里有钱,凭他妈那溺爱劲,手里肯定攥着不少零花钱。他可没功夫替那傻小子省钱,他说的原本也不是钱的事。
“那个傻小子,也就这点利用价值了,想我花功夫跟他一般见识,我还不乐意呢。”司雨侬把两张大团圆在空气中挥的啪啪作响,当着夏慕桑的面塞到口袋里,双手往裤兜一插,去了食堂。
夏慕桑看着对方的背影,明明穿着土土的衣服,可是这双手插兜晃来晃去的模样,却有着说不出来的潇洒。
这二十块钱的来历不方便说,所以司雨侬也没交给司大娘,就当自己赚下的私房钱。至于骗林鸿远,她心里一点压力都没有,自己在林氏集团拼死拼活那么多年,就当是提前找他预支一点辛苦费。
这世道,有钱才好办事。手里没钱,也没个正经理由找家里人要,她才想出这个法子的。现在好了,揣着钱,找了个周末跟长寿一块去了县城。长寿送菜的时候,她顺便打听事。
面包店老板是当地人,在这种小地方,亲戚同事朋友,绕来绕去总能找着你想找的那个人。这不,面包店老板老婆的亲戚就认识镇上管户籍的民警。
“你就说是我让你去找他的,那小子上个月还借了我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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