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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琛只知道简月是有过婚姻经历的,并不曾设想……简月的前任居然是周宸!
“潇哥的女……金、金哥,你你没弄错吧?”
金光头拍拍胸脯:“错不了!骗你们我图啥?”
“他说得没错。那晚陪我哥去医院的女人,就是我的女朋友。”
沈潇潇接完电话,回来正好碰见,他没事儿人一样坐下,端了加冰烈酒,瞟一眼一圈人,慢悠悠说:“怎么,都吓傻了?”
默默的众人:是啊!能不吓傻吗???
金光头:“三少,您可真牛啊!跟周宸好过的女人,你都能搞到手!我金光头佩服得五体投地,这杯酒我敬您啊?”
他说着举杯仰头,却被沈潇潇按住酒杯不让他喝。
金光头酒杯松松,玻璃杯沿下移,视线就对上沈潇潇似笑非笑的眼睛,那点子阴阴的狠劲儿透露着危险的警告。
金光头回忆刚才自己的多嘴,心中后悔万分,忙擦了擦额头的汗,默默退到一边儿,不敢再开腔。
气氛变了,谁也不敢乱说话。
沈潇潇翘着二郎腿,手大喇喇的搁沙发靠背上,抿了几口酒:“她叫简月,以后喊嫂子。至于别的‘什么话’,就管住自己嘴,老子不爱听。”
他口吻平常,但小年轻们却感受到无形的巨大压力,纷纷点头应声。
有的人,根本不需发脾气,身上有种无形的气场让人敬畏。
沈潇潇就是。
第104章 小盯裆!
距离新年还有半个月的时候, 《锦衣为我》文章完结, KE影业50%的版权费尾款也到账。
然后, 简月搬进了新家!
房子和林小圆一个小区,联排小别墅。
三层,加带地下私家停车库,两百多平, 首付一百六十多万,简月又添置了一些家具、摆件儿,花下来两百万出头。
同城搬家公司帮忙移了窝, 没费劲。
晚上简月在新家里安排了个小小的庆祝,算是报答这阵子忙进忙出帮她看房子的林大神,以及沈潇潇他们几个小公子哥。
“来,为嫂子的新家干杯!”
“噢吼~!”
“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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