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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的药,给自家师傅喂了一些,又剥了两块巧克力,用手心温度融得半软了,才连哄带塞地逼着白狐好歹吃了下去。

  待服侍后萧潇之后,青年才顾得上自己。

  阮暮灯随便吃了些压缩饼干和肉干,又仰头灌了半瓶水,略坐了一会,自觉缓过气来了,就将摊在他膝盖上的大毛团抱起来,重新用背带牢牢兜好,又给固定在帽上的探照灯换好电池,便打算继续走了。

  原本阮暮灯还觉得,无嗔和无痴给他的三天时限十分充裕,但等他真正下到洞中,才深切体会到,光是一条一条地排查岔道,就不仅花时间,而且耗体力。

  特别还是孤独一人呆在这漆黑逼仄、不见天日的环境中,看不到希望,又没有可以说话的人,确实非常消磨人的意志,但凡心志脆弱些的,怕是用不了一天就已经崩溃了。

  不过阮暮灯此刻怀里还揣着他最重要的人——那是他绝对不能放弃,也绝对不会放弃的,无论如何都想要救回的师傅。

  天上地下、十丈软红,他所能想到的最宝贵的,独独不能舍弃的唯一。

  所以他根本没有时间去脆弱,立刻打起精神,在左侧一条看起来略窄的甬道边上刻下个“二”字,又标了行进方向,然后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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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两个小时,阮暮灯手表上显示的时间,已经将近晚上十点了。

  而他终于在这这暗无天日的地底之下,见到了除他之外的“人”。

  非要准确的形容的话,那是三个人型的尸体,还有横七竖八插在地上的箭簇。

  阮暮灯将帽子上的探照灯光度拨亮了一些。

  他一直记着萧潇曾经跟怪谈似的跟他讲到过的墓穴里的各种机关陷阱,不敢贸然靠近,只远远伸出军工铲,将最靠近的一具趴伏姿势的尸体翻了过来。

  那具尸体看身型应该是个成年男子,死了很有些年头,皮肉内脏早就烂光了,只剩下一些枯黑的筋腱勉强连着骨头,才不至于被青年这么一拨弄就直接散架。

  它身上穿的是一套看不出本色的粗布短打,七零八落破得不成样子,三四支箭矢刺透衣服扎进身体里,想必就是致命伤所在。

  尸体后脑还歪歪地束着个发髻,枯黄的乱发湿漉漉地糊在白森森的颅骨上,在光影晃动间,乍看还以为是从眼眶里爬出来的条条漆黑蠕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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