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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指指小河,对旁边两个杂务说道:“你们两个,去,把那玩意儿收拾一下,哪来的扔回哪去!”
两个杂务听到这糟心任务落到自己身上,顿时脸色惨白,腿肚子打颤,但是郑导一向脾气特大,人又是业内出了名难说话的,平日里就没少干小肚鸡肠恃强凌弱的事。
两人无法,只得戴了对手套,硬着头皮上去,将那婴儿用黑布一裹,囫囵塞回箱中,扣上搭扣,把箱子尽可能远的扔回河里。等做完了这事,两人已经面如金纸,蹲在树丛边上,哇哇吐了一地的苦胆水。
在一番惊吓之后,所有人都只有一个念头——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
于是众人不需要谁再催促,以前所未有的利落动作纷纷上了车,三辆车鱼贯开上盘山路,很快就驶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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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沉,天边大片大片的火烧云,顷刻将天际染上血色似的绯红。
一辆黑色的别克靠边停在盘山公路上,车主是个年轻的男子,此刻正靠在车门上打电话。
这男子看上去大约二十五六的年纪,相貌清俊,五官舒朗,是那种一看就令人心生好感的标志长相,偏偏眉色略淡,眉锋微挑,眼角细长,笑时眉眼自然地弯起,右侧眼角缀着一颗鲜红小痣,便是那天生眼带桃花的面相。
只是此刻他虽然面上带笑,表情中却透着不爽。
“我已经在这一带绕了三小时了。”那人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你才是路痴,你全家都路痴!想也知道,找不着路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我‘没法进去’啊。”
对面那头不知道回了句什么,男子蹙起眉,“我现在也想不到什么办法,我在这边转悠了这么久,连个鬼影都没碰到,就算想找个当地人打听一下……”
男子的话头顿住,因为就在此时,三辆车正沿着盘山公路,向着他的方向驶来。
很快的,三辆车后面便跟上了一辆别克。
原本郑导以为他们遇上的是村里派来接他们的人,结果那自称萧潇的男子,却是和他们一样是要到村子里去的,并且比他们更加人生地不熟——因为他居然迷路了!
郑导简直无法想象,就这么一条盘山道,能迷路迷到哪里去?关键是这人的脸皮厚度约莫堪比城墙拐角,毫不迟疑地就缀上了他们的车队,大喇喇跟在了后面。
不过他们也没道理将人赶走,只得假装自己看不见便罢了。
阮暮灯孤零零地坐在大巴的最后一排,忍不住回头看了看后头的那辆别克。
当时车队停下与那司机交涉的时候,他并没有下车,自然也听不到他们说了什么。他只隔着窗玻璃看了一眼,就觉得那司机莫名眼熟,总觉得自己应该曾经见过,但任凭他绞尽脑汁努力回忆,也想不起来究竟曾经在哪里见过那人。
阮暮灯从小便非常聪明,看书可以做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程度,任何他曾经见过的人,哪怕时隔多年,他都能清晰回忆起见面的细节,甚至连那人当时说过什么话都能一字不差地回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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