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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是路过的时候才想到的,楚小哥寄养在她这快十天了,她都没有主动想到这些细节。
担不住对方的道谢。
衣服是一个袋子一身装好的,楚小哥进了卧室,将衣服都试了一遍,余初预估的尺寸很准确,除了有件外套偏大之外,其他的衣服裤子都还算合身。
一身深色,一身浅色。
深色则是没什么款式,但是更保暖一些,衬衫+羽绒服+秋裤+黑色裤子+保暖皮鞋组合,适合二十五岁到四十岁的理工男。
浅色是偏年轻人的潮流,白色的高领线衣,灰色的呢绒大衣,卡其色的休闲裤,淡棕色的皮鞋,
可能是他长得好,也可能是他身居高位时间不短,这两身风格迥异的衣服,都压不住国师大人自身的气质,无论穿什么,都是人压衣服系列。
换句话也就是说——
其实国师大人穿什么都一样。
所以余初端着晚餐从厨房出来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刚换完浅色系一套的楚小哥:“这一身不错,明天跟谭队吃饭就穿这个?”
叶长谦低头看了看自己,也觉得不错。
“好。”
第二日,下午。
谭宪提前发来了餐厅的地址。
定的地方在巷子里,从地址上看,就不是特别好找。
余初算了算时间,提前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出门。
国师大人可能是第一次坐地铁,也可能是第一次进入一线城市的市中心。
从商业圈进去,从商业圈出来,全程都是半仰着头,四处打量,一幅乡下人进城的模样。
余初怕一转眼把人给丢了,从进地铁站开始,就拽着楚小哥的袖子。
还时不时回头看上几眼,若是见楚小哥对什么特别有兴趣,干脆停下来等上一等,让他看个够。
比幼儿园老师带孩子还操心。
所以谭宪在店外接人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他们的国师大人,打扮十分时尚年轻,板着个脸,手里拽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走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往半空中看上一眼。
某人走在前面,拽着国师大人的袖子,跟老妈子似的亦步亦趋。
余初看见谭大爷的眼神,放开了拽着楚小哥的手,下意识就想解释:“国师大人觉得氢气球能够无风悬浮,十分感兴趣,这个也不贵,所以就顺手买了个。”
谭宪心下叹了口气。
这傻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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