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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灯笼里跳跃的烛火:“我只是有些不确定,她是不是留下更好些。”
封肃说,余初五行缺命,遇人不善。
叶长谦看着夜色,将眼中翻腾的神色压了下来:
“她不应该活在里。”
***
余初被冷水泼醒的时候,头还是懵着的。
谭大爷拎着脸盆,站在床头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怎么,你又不打算走了?”
她打了个激灵,立刻清醒了过来。
“你还有十分钟时间收拾,马车在门外等着,到时候走的话,你或许还能赶得上船。”
这时候哪里还有心思考虑什么,立刻起床,花五分钟收拾自己,花三分钟将日用品收拾进行李中,剩下的两分钟,一分钟用来走出门外,一分钟用来跟谭宪道别。
“谭队,我要走了。”
她正要酝酿背一段离别感言,抒发下离别“伤感”,谭宪面无表情:“哦。”
余初不死心,想唱一段长亭外,她刚起了个音:“长……”
刚起了个音,谭宪摆了摆手,跟打发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一样:“走吧,走吧。”
车把式都被两人逗乐了,一扬鞭子:“姑娘,坐稳了,走嘞——”
等到马车晃晃悠悠的行驶出几条街后,余初的脑子,似乎才重启完毕。
昨天她跟谭大爷吃饭,举碗对饮,堪称豪爽。
后来——
她喝断片了?
余初想了半天没有记起昨晚吃完饭后,是怎么回到屋子里睡觉的,反而头又晕了起来。
初时只是晕,后来不仅头晕,而且想吐,没想到她第一次晕马车,居然是因为宿醉。
她也顾不上别的,掀开门帘,外面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将余初涌上来的恶心给压了下去。
车把式六十多岁的老翁,看着她苍白的脸色,询问道:“姑娘,我再慢一些?”
余初坐在车架的另一边,学着车把式,一脚悬空:“不必,走快些,我就能快些回去了。”
“回老家?”
“回家。”
清晨的朝阳初升,古代区早已经一片生机勃勃。
***
一个多月后。
长平城两百余里之外,群山连绵,人迹罕至。
也正是因为人烟稀少,所以猎物多,有猎户为了生计,徒步来到这里,但是树木参天,遮天蔽日,看不见日头,极容易失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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