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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是苏州的一个富商,当时和曾明辉有些生意要谈。

不过最后似乎也没有谈拢。曾明辉黑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自小在江湖上闯荡,只看那富商一眼,就知道这个人坏心眼多,肠子曲折。

曾明辉给盛清风的那根且来下,软腥的鸡巴就是这个宋姓富商的。

之后的事情,无非就是拿姓宋的看上了年轻美丽的歌女,也就是盛清风的妹妹明月,唤她上了二楼的包厢,明月以为只是单纯的陪酒,再加上那时候盛清风只是青帮的一个小弟,家里重病的母亲需要的钱,多数都是妹妹明月在百乐门挣回来的。就算她不怎么会喝酒,可陪客人说说笑,运气好的话小费也得的不少。

所以她就去了。

之后便被姓宋的按在沙发上糟蹋了。

据那姓宋的交代,她也不知道明月是个小处女,也不知道她性子这么烈,他还争辩说自己不行,没插多久就射了,觉得她哭哭啼啼的扫兴,就提裤子走人去巷子里找妓子去了。他甚至还无耻的说,盛明月的死不能让他一个人负责人,因为他刚下楼,就听见了盛明月的挣扎和尖叫。

也就是说,他给明月破了处,把她衣衫不整的丢在那里,手下的其他人受了刺激,也就脱了裤子上去,一个个跟活塞运动一样在少女刚开苞的花径里抽插,射完了才下来。

再后来,就是盛明月不堪受辱,死了。

因为包厢是以曾明辉的名义定下来的,百乐门的人也对此事绝口不提,后来盛清风当了青帮老大,再去了解这些事情,这件事情也差不多被人淡忘了,只依稀记得:“是曾大爷的包厢。”

于是,这无妄之灾便落在了曾依依的头上。

曾明辉告诉盛清风:“我把姓宋的交给你处置,是因为我曾明辉敢作敢当!你小子的帐我慢慢跟你算,你施加在依依身上的痛苦,我会让你慢慢偿还!”

曾明辉走了,留盛清风悲痛交加。

曾明辉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他显示给姓宋的吃了烈性春药,绑着他,不让他找人纾解,影视撑了他好几个小时,憋的他很是难受,几次昏过去又被冷水,烧红的铁板弄醒。等到他药效不可控的时候,曾明辉才命人切掉了他黑红的肉棍。

曾明辉才踏出仓库的门,就听到姓宋的发出颤抖而又高亢的惨叫,心中一片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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