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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恩不是个好人,他对自己的定位非常有数,直接权贵的官司,颠倒黑白,□□解难。

恻隐之心对邵恩这种人来讲,永远是多余的东西。他不会因为被告可怜就撤诉,邵恩也没撤诉的权利,上律师千千万,少他一个不少,至多是多他一个胜算翻倍,更不会因为委托人罪无可恕而推掉官司。

邵恩是在应谨言离开后,又坐了二十多分钟才离开餐厅的。

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倾盆大雨,天色灰暗若布幕。

服务员贴心的给邵恩递了一把雨伞,且告知他不用归还。

邵恩撑伞上车,在车里坐着,听了一会儿交通广告,才决定给应谨言发这条信息,问她需不需要人接送。

六年前,邵恩初次见到应谨言的时候,也是同样的雨天。

邵恩还是在读法律研究生,研三,成绩优异。

那天他接了一个电话,来自应家,电话那头说的客气,需要咨询一点儿法律相关的问题。

邵恩很缺钱,二话没说就一口应下,还准备奢侈的打辆车到应宅。

结果出了校门就看见一辆豪车在等自己。

在应家门口,邵恩见到了狼狈不堪的少女。

头发已经被抓散,脸上巴掌印肿的很高,满身都被淋湿,辨不出脸上是泪水还是雨水。

一个管家样的人撑着伞站在应谨言旁边,大声游说,“小姐,道个歉吧,不然会生病的。”

邵恩来不及多看,就被停好车的司机催促着往宅子里走。

身后传来很大声的嘶吼,“我不认,我没做错。”

邵恩回头看过去,少女已经被持着棍子负责□□的管家打倒跪在水洼里,但仍不认错。

他就只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邵恩觉得自己能记得一辈子的,是少女当时的眼神。

她的眼神里带着倔强跟不屈,世间万物最后都会幻化成齑粉,百般挣扎也没有任何用处,还不如屈从于实的美好,邵恩向来觉得如此。

可那天,他的人生观有了些许动摇。

也是那天开始,邵恩开始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律师。应谨言十五岁,参与械斗,使得一人骨折,一人骨裂。

应家没有找已经名声在外的律师,起因就是家丑不可外扬,不如亲手培养一个人,用的利落,相互制约。

邵恩是被选中的那个人。

***从生而为人的角度看,应谨言当年的确没有做错任何事,她做完了学校值日以后,路过体育仓库,听见面有人求救。

发现有两个富家子弟在对一个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被特招进私立初中充牌面的女生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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