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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死了很多年 第280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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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他也不清楚,才到处查找。”

罗城的历史太悠久了,而记录历史的书册也零零散散,能供查找的资料不多。但诸葛聪有家学渊源,又设法查询了县志,还城里城外到处跑、从各个角度观察罗城……用尽了一切方法,最后他得出结论:罗城很有可能建在一座古老的大阵之上, 而两座星祠分立岸上和海底, 就好像阴阳鱼的双眼, 构筑成了大阵的阵眼。

诸葛聪还提出了一个推论:今年罗城天气反常, 官府也无法通过寻常手段干涉,很可能是因为大阵有变。这古时大阵伫立不知多少年,受了多少年风吹日晒、多少海水侵蚀,谁都说不准,因此失灵也说得过去。

云乘月思索道:“这么说,这大阵应该是调节气候,或者保护城市的阵法?”

“有可能。”陆莹竭力回忆,“不过诸葛师兄还提出了一个假设,说……说这阵法也可能是镇压着什么。”

“镇压?”

“对。他说古时候的世界比我们现在凶险万倍,天地堵塞、浊气四散,所以当时建立城市,首先要想办法清除浊气。不过古人如何清除浊气,今人都不知道,诸葛师兄认为,说不定罗城的大阵就起到这个作用。”

陆莹说着,露出一丝苦笑:“我记得诸葛师兄很兴奋,一直念叨着这是什么了不起的大发现,急得不得了,恨不得马上就去星祠仔细调查一番。他还让我一起去,可我不耐烦这些,就拒绝了。前天清晨我发现他不在胡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直到现在,他都没有丝毫音信。”

云乘月原地徘徊几步。她又细细想了一番陆莹的叙述,试图捋清线索。

“这么说,诸葛师兄很可能去了星祠?”

“我是这么想的。”陆莹点头,“所以我想先去郊外的星祠查探,也许可以问问本地星官。那星官我在胡府见过,姓张,大家都叫他张星官。到了之后我通报姓名,应该不难见到。”

云乘月立即点头:“好,我随你一起去。但陆莹,你要给胡府其他人留个信,万一我们出了事,他们才有寻找的线索。”

陆莹皱眉,思考了片刻,才不情不愿地点头:“好吧,你说得有道理。不过庄家那对叔侄就算了。阿苏……阿苏是个不错的人,可她对庄清曦毕恭毕敬、当半个主人,跟她说了,也差不多是和庄清曦说了。”

她简单地说了说阿苏的情况,重点强调阿苏“太把自己当仆人”,又“太想为了千里之外的小姐挣脸面”。

云乘月叹气道:“这样啊,倒也不意外。当初在鲤江水府,阿苏被抛出去当牺牲品,她自己也心甘情愿……无论我们再怎么恨铁不成钢,可也许那就是她选择的人生,我们还是尊重吧。”

“尊重……行吧,不告诉她就行。”陆莹耸了耸肩,也不怎么在意,“那只剩胡师兄了。我跟他不怎么熟,云乘月你好像跟他比较熟。”

云乘月仔细考虑片刻:“胡祥师兄应该信得过。他是公输夫子的亲传弟子,而公输夫子是王夫子信任的人。另外,他和律法班的鲁润师兄也很有交情,那位鲁师兄的书文我见过,是个很有原则、很正直,又很细心的人。他信重的人,应当没问题。”

“好,你等等,我这就给胡师兄传话。要不要告诉他你的事?哦……他可能已经猜到了。那我就说,我和云大猫一起去……”

陆莹毫不犹豫地相信了她的判断,拿出通讯玉简,当场传出信息。很快,她就收到了回信。胡祥的回信非常简洁,不同于他以往招揽生意的热情啰嗦;只有一句话:我知道了,我会留意你们的去向。

至于拂晓,云乘月本想把它送回去,可它说什么都不肯被抛下。考虑到小麒麟身怀空间异能,连帝陵都能自由进出,实在情况危险,它应该也能逃跑,云乘月就答应了。

两人商量妥当,当场转折方向,往郊外而去。

城南胡府中,仆人们惊讶地看见,刚刚才拎着行李高高兴兴离开的二少爷,这会儿又迈着步子回来了。他们赶紧去回报本府主人。

“有事有事。再说,我多做点东西,你们不也高兴吗?还能给小孩子们搞点新鲜玩具……”

胡祥打着哈哈,应付过去了问东问西的家人,甚至对诧异来问的庄家叔侄,他也没有说出实情。他是个很尊重别人意愿的人,既然陆师妹自己没跟别人说,他也不会多嘴。

“可是,我刚刚收拾好行李,本来还想赶上胡师兄,一起坐飞舟回去呢。”

庄清曦闷闷不乐。她确实已经换回了书院的素净长袍,装饰也戴得整齐;她身边的庄不度要简单些,却也能看出特意打理过。

胡祥有点惊讶:“庄师妹不是不想回去做农活吗?”

庄清曦有点不好意思,脸微微红起来,轻声道:“也没有那么不情愿……我也不是吃不得苦的人。出来也够久了,我心情好多了,是该回去了。总不能半途而废……”

她的小叔叔在一旁,噗嗤一笑,毫不留情地揭穿她:“是看罗城总下雨,连新鲜的花都没有,觉得不如回山里快活吧?”

“……小叔叔!”庄清曦又被她的小叔叔气到了。可有外人在场,她碍于家教,又不能如何表达,只能憋得脸颊更红。

“好啦好啦,那正好,我们还是一起留在这儿,过几天一起回去,也不错嘛。”

胡祥安慰了师妹几句(虽然主要目的是希望她能成为自己的大客户),又和庄师弟客客气气说了几句话,就自己回房了。他打算写一封信,记下这里的事,再通过秘密渠道告诉自己的老师。如果诸葛师弟真的失踪,而且真的和本地星祠有关,那是大事,绝不能瞒着师长们。

通讯玉简虽然方便,可也有被人截留信息的风险,他自己就能做到,所以在这方面会更谨慎。

胡祥表面乐呵呵、实则心中严肃,快步去了。

在他背后,一直宛若心不在焉的庄不度却抬起头来,若有所思地望着他的背影。但接着,他就百无聊赖地一笑,重新埋首于桃花的香气之中。

这里发生了什么,关他什么事?庄不度的心脏一片冷漠。从很久之前开始,他就决定不要再关心多余的一切。他已经没有那个力气了。

不知不觉,他甚至哼起了一点熟悉的曲调。

“小叔叔,你在唱什么?有些耳熟。”庄清曦从门口折返。她之前托人出去买了东西,这会儿去门口接过,才转过来,便听到空气中那模糊的调子。

“我常唱的,你听不出?”庄不度一笑,又哼了两句。

“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

他笑着,手中桃花枝依旧艳丽无匹。而那艳色太浓,衬在他秀丽精致的眼睛旁,几乎要掩去所有曾经灵慧的光芒。

庄清曦不喜欢这样凄凉的词曲,就轻轻扁了扁嘴。

庄不度假装没看出来,只问:“你买花了?”

庄清曦高兴起来:“是啊。这两天难得天气好,街上总算有卖鲜花的了。小叔叔,你看,这芙蓉开得多好?挑的将开未开的,最雅致不过。”

“清姿雅质的花君子,自然很好。”

庄不度总能用微笑和文雅的词句,来掩饰他内心的不感兴趣。他又和侄女说了几句,就回房去了;还有没看完的杂书等着他。

因此,他也没有注意到一件事;假如他肯仔仔细细、足够谨慎地观察,以他的天资,是很可能发现的一件事。一件异常的事。

——在庄清曦的花束上,在那含苞待放的花朵中,隐隐有一些泛红的麟粉,融在花朵本身的色彩里。

而现在,它们悄无声息地落在了庄清曦白皙的手腕上,并如雪融大地,消失再也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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