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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白乔枝第一人称视角。

  ——

  我很少想过人生中是否存在“宿命”一说。

  我看过一本书,上面说, “人生重大转折点决定的做出, 往往是在云淡风轻、看似不起眼的平凡的一天,在那一日, 你以为是毫无特别之日,却将命运推向了扑朔迷离的一侧。”

  那样的一天, 沉浸于油盐酱醋,朝九晚五的,没有任何出奇色彩的一天。

  我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

  没有我爱吃的可爱多, 也没有明日早饭要用的麦片了。

  我想去买,我想吃可爱多想吃的要死, 可我不能去, 我没有钱。

  这是我人生前十八年从未想过的一种时刻。

  然后我很平静的起身,转头,握住橱柜上露出在刀柜外的冰凉金属手柄。

  我必须杀了他,我平静的告诉自己,不然我就杀了自己。

  我很惜命,也很热爱生活,从未有过抑郁或不阳光的轻生念头。

  所以我很快做出决定,我要杀了他。

  他正坐在我两千三百五十元网购的藤质躺椅上,左脚卡扣断了, 所以摇起来不是那么通畅。

  他看见我, 招呼我:“来吃晚饭啊, 要凉了。”

  然后也看见了我手上的剁骨刀。

  “怎么了?”他笑道,“要杀夫证道啊。”

  他还和我开玩笑。

  我很沉稳的坐到他对面,家中唯一的软沙发上,那是我的领导专用的“宝座”,他没资格坐的。

  我说:“我日子过不下去了,我要杀了你。”

  他停顿下手上的盛饭工程,觉得我的语气有点好笑:“不开心吗?这么严肃。”

  他还是没把我手上的锋利剁骨刀当真。

  我有点不开心。

  这种感觉就像你穿足了装备,去屠龙,然后大山洞里那龙警告你“我在吃晚饭,吃完饭再打”。

  电视机里播放着烂俗而嘈杂的购物节目,穿着廉价西服腆着脸大笑的主持人在推销减肥药。

  好吧,我也不胖,他也不胖,我不知道这种节目有什么好看的。

  他注意到我的视线,解释道:“有个胖子,1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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