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1 / 2)
小说月报就是这样的一家杂志社。
原本是具备图书出版的能力,但去年,郑容跟另一个合伙人闹了矛盾,最后导致分道扬镳,资金链出现断层,所以,暂时没有那么多钱购买《猫眼》和《镖人》的图书版权,只能先购买一个复制权。
云峰经过短暂的考虑后,道:“行吧,我的邮箱是yf18*****<a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 class="__cf_email__" data-cfemail="152d5562793b767a78">[email protected]。”
“好的,我这就把电子合同发过去。”郑容松了一口气。
实际上,很少会有杂志社选择已经完结了的小说在自己的杂志上再次进行连载,特别是畅销小说,因为会少很多的读者。
郑容这么做,有赌的成分。
赌赢了,小说月报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赌输了,小说月报宣布破产,关门解散。
没错,郑容拿的是全部身家在赌,要么去搬砖,要么赚一笔。
但怎么看,这个赌局,都是赢面大。
郑容放下手机,望向外面冷冷清清的办公区。
跟合伙人分道扬镳,损失的不止是金钱,还有超过半数的员工。
看着他们被合伙人带去了竞争对手的杂志社,很气愤,也很不是滋味。
“阿明,我要争一口气,不是要证明我比你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诉你,想要发展得更好,不只有‘合并’这一条路可走。”
郑容紧握着的拳头,慢慢松开了,不知不觉,脸上,浮起了一个自信的笑容。
他看到了,看到在不久的将来,办公区不再是这般冷清。
另一边,云峰正在看郑容发过来的合同。
主要是确认有没有隐藏着一些坑,到时候引起版权纠纷,那就麻烦了。
“复制权使用授权……”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它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
云峰反复看了几遍,确认没什么问题,签好之后,就发了过去。
这边刚刚弄完,又有电话打进来了。
“喂,请问是熊猫中文网的跨界天王吗?我是超凡杂志社的老板雷超凡,我们看中了你写的《猫眼》和《镖人》,想买下它们的图书版权,可以过来我们公司谈谈吗?”
云峰微微皱眉,对方的语气像是在传达命令一样,让人很不舒服。
他的态度随之变化,冷淡的道:“就在电话里谈吧。”
雷超凡仍是用跟刚才一样的语气道:“《猫眼》和《镖人》两本小说的图书版权打包,一口价,两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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