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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牵绊。自从纪思璇上了中学能够生活自理且有了自我保护意识之后,同为画家的纪墨和深繁星夫妇便经常心安理得的手牵手的出去疯玩,十天半个月不招家,美其名曰,采风。经常留张字条就不见了踪影,所以纪思璇可以说是被放养长大的。
纪思璇渐渐长大,继承了父母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且青出于蓝。某一日当沈太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她有些放浪形骸时,已经为时已晚,年少的纪思璇顶着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已经把小区里乃至附近小区里所有看得顺眼的看不顺眼都收拾了一遍,连阿猫阿狗见了都要绕道走。
期间沈太后还被叫到学校去了一次。
据说某日纪思璇在某节公开课上,忽闪着一双纯净的大眼睛天真无邪的做出评论,“杨老师讲课讲得特别好,每次他讲课的时候我前后左右桌的同学的课本页数都不一样,可他们都可以听得懂老师在讲什么。”
连老师都不放过,此等彪悍行径她沈繁星年轻的时候也不敢企及。
纪思璇当年出国留学是自己起意自己拍板自己执行的,直到自己到了大洋彼岸安顿好了一切才打电话通知了两位长辈,沈太后的愤怒可想而知,怒火从电话这头一路烧到了大洋彼岸,如果不是要开画展实在走不开,估计纪思璇也是在劫难逃。
走的时候没说,回来的时候自然也不用说。纪思璇是这么认为的,可她也了解沈太后瞬间暴躁的破坏力,这火压了几年,一次性爆发出来伤害值太高,所以抱着两个人出去采风不在家的侥幸心理打算先回来踩踩点儿,谁知正好撞在枪口上。
“回来!”
身后的声音不冷不热,纪思璇却乖乖停住,慢慢转过身笑得谄媚,“哈哈哈,妈,您在呢?”
站厅中央的女人,即使人过中年也是风韵犹存,一丝不乱的发髻,剪裁合体妥帖的旗袍,高度适中的高跟鞋,腰身笔挺,即使在家也是一脸精致的妆容,身上的旗袍一丝褶皱都没有,完美的诠释着什么是讲究与优雅,此刻正似笑非笑的看着纪思璇。
纪思璇自知活罪难逃,伸着脖子边往书房看边陪着笑,“那个……我爸呢?”
沈太后冷哼,“别指望你爸能救你,他留了张字条就不见了,说是出去找灵感,走了快一个月了。”
纪思璇一不留神把心里话说了出来,“那您怎么没一起去呢?”
沈太后捏着手里的美工刀,忽而笑得温婉,“我走了怎么逮你啊?”
纪思璇一听苗头不对赶紧转移话题,“老纪也真是的!怎么能这样?说走就走,回头他回来了我帮您说他!”
边说还边极有眼力见儿的捡起地上的铅笔,小碎步迈过去一脸虔诚的双手拿过沈太后手里的美工刀,又小碎步的迈回来,蹲回原地认认真真的开始削铅笔。
此刻她心里万分感谢沈太后,因为她刚才扔出来的是铅笔而不是美工刀。
沈太后并没有因为她刻意讨好的行径而缓和脸色反而暴怒,“先说你自己吧!你爸好歹还知道留张字条!你呢!说出国就出国!到了才给我打电话!”
阳台上晒太阳的大喵被猛然拔高的声音吓了一跳,抬眼看过来,又喵喵了两声。
纪思璇一身冷汗,不知该怎么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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