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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的啤酒瓶,忽地笑了下:“名字都带着一股子不靠谱的气息,听上去醉醺醺的。”

  顾谦眼神新奇的亮了下:“还有这么神奇的名字?”

  任平生在啤酒瓶上弹了一下,发出轻微‘当’地一声,说:“叫陆酒酒,啤酒的酒。”

  “噗——”顾谦也忍不住笑起来,点头认同他刚才的形容,但又说:“二十四不小了,可以谈。”

  任平生摇摇头:“见我第一天就说要追我,性格看起来也是没心没肺,毛毛躁躁,估计连喜欢是怎么回事都没弄明白就信口开河。”

  他这么说也是这么想,究其原因,不过是她表达得太急躁,完全看不出深思熟虑。在他的概念里,感情不是儿戏,况且到了他这个年纪,一旦恋爱,就是冲着结婚,冲着一辈子去的,那么轻易说出口的,总让他觉得轻率。

  不可信!

  他将剥好的虾肉一个一个整齐地摆放在面前的铁盘子里,觉得够吃了,然后才摘了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拿起筷子夹了一个沾点酱料喂进嘴里。

  顾谦拿起筷子也想从他盘子里捞一个,被他一筷子敲开:“自己没手?”

  看他一口一个吃得带劲儿,顾谦突然笑起来,指着盘子里如同排着队伍的虾肉说:“你这吃虾的怪癖看着让人来气。”

  任平生只顾吃,眼皮都不抬一下:“你这是嫉妒,看人享受成果来气,我辛苦剥虾的时候不见你废话。”

  他放下筷子稍作休息,喝了一口啤酒,仿佛由这个话题想起什么,半敛下眉眼,遮住几分深沉,说:“而且,我这叫先苦后甜,和恋爱一样,得看准了人,花心思摸清了品性再动心,前期多一点磨练考验肯定能让后期受益,能让感情走得更长久。”

  那语气里掩藏不住的落寞,任谁都能听出来,顾谦凝眉看了看他,眼里掠过一抹复杂,出口的话却带着调侃:“你这是一朝被人踹,十年怕恋爱!”

  任平生阴森森的甩了个眼刀。

  顾谦视而不见,紧追不舍:“你不会是真的忘不了谭嘉雨吧?”

  任平生沉默半晌,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将空酒杯重重磕在桌上,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一脚之仇,不共戴天,岂能轻忘?”

  顾谦有点方,亏他刚才复杂的情绪里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忧伤:“所以……你真的仅仅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他不出声以作默认。

  顾谦提醒:“可人家在美国。”

  “负我真心者,虽远必诛!”他嘴角扬起一抹讥诮,说得半真半假。

  顾谦拜服地点头:“可以的,这很任平生!”

  …

  其实很多时候,任平生都在想,他一直对谭嘉雨耿耿于怀到底是因为什么?

  爱情,初恋情怀,还是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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