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晌,倏地一撇手,将那一页纸撇开了,正巧轻悄飘在高台前。
台下的观众早已心痒难耐,见状立刻一拥上前,争先恐后地观看。
就见那张雪白宣纸之上,几行书挥洒自如,诗意盎然:
暮云迢迢奔落日,落日沉沉余暮云。
孤鹜不辩天与水,遥是楚天落黄昏。
字句形意浅白通俗,文笔简练,意蕴优美。
很快的,台下再次惊奇一阵喧潮。
盯着小公子越来越僵白的脸,沈长歌面色冷淡,“这般,你可认输了?”
小公子说不出话,紧瞪着他的目光依旧恁般灼灼愤懑,却隐约有了点自恨的不甘。
不予再理睬他,沈长歌回身看了看临霜,手臂半环在她身后悄声一引,引她走到那置放紫珠的小台前。
这一次的魁首自然再毋庸置疑,掌柜笑呵呵地步上台前,高声宣告着这一次元夕诗会的夺魁之笔,惹得台下一阵掌声雷鸣。沈长歌淡定地轻一颔首,而后接过了那枚店小二递来的,被锦盒包裹的精致紫珠。
他只略略看了一看,将锦盒一阖利落收起了,低声唤了一下临霜,向着高台下走去。
“喂!”那小公子却似乎分外不甘心,一时不忍,又出声把他叫住。
沈长歌脚步一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
愤懑盯了他一会儿,小公子抿了抿唇,开口:“你……你到底是谁啊?”他的声音较刚刚有些低落,少了原先的矜傲。
看了他一眼,沈长歌没有回答,定了定,带着临霜,转身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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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了高台,临霜立即低着脸嚅声开口,“少爷,奴婢……奴婢技不如人,劳烦少爷了,奴婢谢少爷。”
她低低地说了这几句,转而脸上又有了一些骄傲,抬起头对他盈盈一笑,道:“不过,的确还是少爷厉害,当为这魁首!”
“你只是练得太少。”沈长歌见状轻轻笑了,手臂带着她向门口处一引,并肩伴她慢慢朝着门口走去。
“我曾经刚学诗文对韵时,被要求每天一首诗文词韵,如若写不出,可要被太傅打掌心的。看那人的衣着,想来也是哪个富家子弟,必然也读过不少书。你未曾接受过正经的练习便可有如今的水平,已经非常难得,不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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