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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的意味。薛小颦觉得自己不能输!她豪放地绕过桌子走到霍梁面前,一屁股坐到桌子上,慢条斯理地解开自己衬军绿色衬衫的扣子,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还有诱人的沟壑。

霍梁直勾勾地盯着。

薛小颦对他微微一笑,俯身在他耳边轻声说:“如果肯招供的话,就让你看更多哦。”

“……长官,就这么点儿可是不够的。”霍梁轻笑。“我的胃口大得很。”

薛小颦从桌子这边又转回自己那边坐下,“那我们不如从你杀死的第一个人开始讲起好了,你有兴趣么?”

霍梁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将视线停驻在薛小颦的□□上,薄唇微微开启,道:“我第一个杀死的人,是我的父亲。”

薛小颦一惊。

“从我有记忆的时候开始,他就是个酗酒的醉鬼,喝醉了以后无所事事,靠打老婆孩子发泄。小一点的时候,我没有能力反抗,后来母亲离家出走,我跟父亲在一起生活了十年,终于,在我十五岁那年,我决定杀死他。”

薛小颦瞪大了眼。

霍梁讲得十分逼真:“我先是准备了锋利的刀,然后偷了分量足够的硫酸,以便分解他的尸体。当然,我成功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停下来过。杀人,让我觉得非常非常的美妙,将一个完整的人剖开,取出他的身体组织,观察组成部分,这是一种科学。”

原本薛小颦以为他们只是在玩闹,可霍梁却说得很认真,认真到薛小颦觉得,如果他十五岁那年,自己没有出现在他生命里,让他放弃了那个可怕的念头,从此改正,这一切真的会像霍梁此刻妄想的这样,一字不差的发生。

她先是有点害怕,随后是止不住的心疼。这是霍梁的心病,他的心病因为她治愈,却又因为她重新燃起新病。没遇到她之前,他的心病是惹人厌恶的记忆。遇到她之后,他的心病就变成了他天生的反社会人格障碍,这让他感到自卑和担忧,他迫切地想要变好,为的只是能更好的站在她身边。

她真的真的好心疼好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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