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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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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母亲后来又说:“真正有见识气场的一个人,既能享受这世间上最奢侈的享受,也能受得下这世上最不堪的辛酸与辛苦……”她就是要让女儿去“受受苦”!用她的话,这叫做对锦绣的“吃苦教育”。

锦绣后来到了父亲的军帐,才知道,原来,母亲口中的“苦”,是真正的“苦”啊!

实在是太苦太苦。

就像一首美好的长诗,瞬间撕裂成瓦砾碎片向着那血腥之地一路抛洒。大漠的烟,确实是直的。长河,也有溶金的落日沉沉落下。

可是锦绣一来,她就悔恨无比、肠子悔得都要青了、断了。

锦绣第一次来“葵水”的时候,正是她女扮男装,进入军帐冒充父亲身边的一个小侍从第八天晚上。

肚子疼得要死,她在那苍蝇蛆虫满地的茅坑里站了很久很久。夕阳照过来,苍蝇像是受到了鼓舞似的,血一般光线下,它们嘤嘤嗡嗡,翩翩起舞。

锦绣“哇”地一声,撕心裂肺痛哭起来。

她哭得那么凄惨,那么无助。

是的,当时的锦绣仅仅十五岁,才过及笄。虽没有裹小脚,可是,就在那一刻,她却希望自己宁愿折断了足尖儿——因为,若非如此,锦绣,打死做梦都不可能到这令她几近崩溃的破地方,噩梦般的地方。

各种难堪辛酸暂且不提。锦绣,只记得她第一次“葵水”来的时候惨烈情形。

父亲又去打仗了!谁有那精力去管她?更甭说,整个军帐,就几乎没人知道那个戴着小军帽,长得瘦瘦弱弱斯斯文文、漂漂亮亮的小侍从——她,根本就是国公爷娇滴滴的宝贝儿兼掌上明珠。没有人知道。远处的他们的军粮被敌军一次偷袭给烧着了!火光从黑暗遥远的地平线透过破布毡帘在茅坑边一闪一闪。

“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是的,锦绣认识王翰,就是这么个情形。

“葵水”来了,没有人告诉她这究竟是个怎么回事?没有人告诉她,现在,自己又该怎么去处理那鲜鲜红红的血腥东西。她要死了吗?……没有人告诉她。

王翰把锦绣从茅坑里拉了出来。当然,这时的锦绣已经系上了裤子。人一惊,身子一抖,匆匆忙忙,裤子系上,腰带也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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