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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过了许日。张舍再次见到锦绣。那是京城一家鼎鼎有名的昆腔梨园戏班,又名春台剧院。

画阁红楼,鬢影衣香。锦绣手摇纨扇,人坐在最前排正中的一处藤萝席位上。人影幢幢,灯影幢幢,台上的青衣在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锦绣像是在合着那台上的唱腔拍子,嘴儿弯着笑,眼眸微眯,指尖于扇柄一敲一点,看起来非常舒适,非常享受。

“嗯咳,叶姑娘——”

是的,张舍又看见了她。

这个吏部侍郎家的长公子,这个有着妻室、也快三十的男人。

“嗯咳,叶姑娘——”他又说:“真是凑巧,咱们不想又在这里碰面了。”声音含笑,故作风流倜傥。

原来,张舍的那妻子吴氏,虽然也是官家之女,但人不美,脸上有雀斑,皮肤微黄,加之行动不便,现怀着身孕,偌大的肚子圆鼓鼓的,也快顶到了天。

张舍看他的这个糟糠之妻早不顺眼——原先,还没什么,最起码还能极其不耐烦关心关心两句,偶尔问问对方最近胃口如何,肚子的孩子可好……可是,自打见了锦绣,金顶华盖轿子里的那个女人把帘子轻轻地、俏皮高傲地一挑……张舍便由此像转了性。那个糟糠之妻吴氏——早已不是什么妻子了,她成了一团牛粪和狗屎,处处碍眼,处处带刺儿。

锦绣笑,依旧摇着扇子,头也不抬地,甚至眼皮也不拿来夹夹对方:“唷!谁呀?叫得这么亲热?好像我认识你似的?”

是的,那时候的她,真的不认识这个男人。搭讪的太多,理不过来。

张舍显得实在尴尬到极点。就这样,两个人中,他一言,而锦绣却连鼻子哼都懒得哼上一声,刚开始,极力搭讪讨好、想要从锦绣那里捞点什么“好处”的张舍——本来只想放弃。因为,从锦绣目前的姿态,以及后来得知对方的陈国公唯一掌上明珠的身份,皇亲国戚的身份——张舍知道,自己,却是再怎么勾搭攀谈也是够不着了。就好比,一根高粱秆子想要去戳天上的星星月亮,这不是想多了是什么?

张舍终是决定放弃。

然而,又过了三五日,人影幢幢、灯影幢幢,依旧是这家鼎鼎有名的京城梨园戏班子,春台剧院。

一日,两个人再次不慎在这里碰了面。

这一次,锦绣的美,还是那么美,艳丽光鲜,还是那么艳丽光鲜。穿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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