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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很温柔的声音,“想吃什么?我给你买点夜宵过来。”

  “太晚了……”任明卿一看墙上的钟,已经过九点了,“你现在还在忙吧?”

  “没关系。”庄墨轻笑了一声,“我想看看你。”

  晚上庄墨偷偷去了一趟徐宅。徐老刚跟徐静之因为京宇的事吵完一架,庄墨不好意思登门拜访,约了任明卿出来,两人在湖边散步。

  这些天庄墨又累又忙,出门在外难免看人脸色,脸上又不能表现出来,心底里难免积压了负面情绪。但是说来也奇怪,看到任明卿的一瞬间,庄墨的心情一下子变得轻快起来,连困乏都一消而散了。

  庄墨和任明卿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安心。即使有天大的难题横亘在他面前,即使他什么都没有,只要任明卿支持他,他就有勇气也有资本东山再起。他的事业全都是建立在任明卿的文章上的,只要任明卿还在写,他就不会走投无路。

  任明卿对庄墨没有收款颇有微词,庄墨笑道:“你如果真的担心的话,就把《浩荡纪》好好写完。能尽快写完这本书,就是你能帮上的最大的忙。”

  任明卿突然灵机一动:“《浩荡纪》……”

  “怎么了?”

  “我有个主意,也许可以试一试。”任明卿眼睛亮亮地说。

  庄墨给SO4网和徐静之约了个局,眼看着时间一天天临近,徐静之却始终不肯出门,知道内情的人都急得团团转。上回徐老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以至于他灰心丧气,自甘堕落。白殇殇说他常常对着信封唉声叹气。每当她劝他打起精神来,跟他说“你不是要做总裁的么”,他就一头闷进枕头芯里。

  白殇殇觉得自己可能遇到了一个假的霸道总裁。

  庄墨不动声色。他看了看手机,任明卿已经一个礼拜没有联系他了,除了在疯狂赶稿,不作他想。根据上次他审稿时的存稿量推算,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

  如他所愿,当晚,一份同城快递送到了白殇殇的住处。白殇殇看到牛皮信封里厚厚一叠稿纸,嫉妒地把它交给了魂不守舍的徐静之。她知道那个侍应生是在两个月里写出的这个故事,打死她也达不到这种手速。

  自暴自弃的徐静之猛地看到稿纸,有一瞬间的愣神,他好一会儿才想起还有这件事,一时之间竟不敢打开它。最开始他是因为喜欢《浩荡纪》,才闹着玩似的买了版权,他还说要任明卿做他的专职写手,每天写东西给自己看。

  他都把这事儿忘了,洗灰却还是兢兢业业地完成了他的工作,他心里有点内疚——在他虚度人生的时候,有些人正因为他的某句不经意的话、某个任性的决定,在从天亮努力到天黑,又从天黑努力到天亮,宛如墙上的钟表。

  他解开了牛皮信封的系绳,开始仔仔细细阅读之后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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