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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安之在世时建了个作者群,任明卿一直呆在里面。群里有个跟任明卿关系很好的网友,叫黑白指尖,说静水好发展,建议他去试试,他就往网上一丢,居然有编辑要签约。编辑说能赚钱,他就乐颠颠地签了。后来一分钱没有,他也没在意,觉得这个网站好像和网易博客差不多,就还是写了文章存到网易去了,还定期给自己的博客换换背景。

  庄墨简直要给他鼓掌:厉害厉害,别人一分钱不花签了他五年的全版权,他还什么事都没有,吃得好、睡得香。自己还生怕没有百八十万的见面礼,委屈了他,庄墨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个合约在,是不是《新房客》的事……就黄了?”任明卿觉察到这件事似乎很严重,小心翼翼地问他。

  “你到底有没有仔细看过合同?”被打乱了所有的计划,庄墨的口气也有点不善了。

  任明卿怯懦地缩了缩脖子:“当时编辑说要在网站写就必须签约的……”然后对面丢过来几个文档,他看也没看就全签了,还花了十块钱出门打印、快递回去呢。

  庄墨太清楚静水的套路了。他们的网编成天在网站上蹲守新作者,看到文笔还不错的就冲上去二话不说签下来,反正那份霸王合同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成本,把新人签死了,万一人火了呢。

  这种模式带来的收益十分可观——你看,三年前他们签下的一个数据扑街到死的乡土文学作者,三年后,他的单本短篇版权卖了120万,他们从中抽成再加税点,最后可以拿到35%左右的分成。

  庄墨他妈的都要骂娘了。他都舍不得提成,静水给任明卿什么资源了就上赶子分钱?

  而且有静水从中作梗,这个事情极有可能黄了。静水版权部出了名的难搞,他们的女性向做到了业内顶尖,谁都不放在眼里。如果要从静水拿这个版权,估计得被烦死。

  最最重要的是,他等不起任明卿两年了。

  任明卿后续的版权运作会非常非常复杂,庄墨不可能每一本书都从静水口拿,他如果只是个丙方,很影响他倒腾资源。

  庄墨对着任明卿怯怯的眼睛,强压下自己的怒火,安慰他道:“不碍事。我会搞定。”

  说完走出门外,给叶瞬打了个电话:“帮我去静水要个人。”

  “洗灰签了静水?”

  “嗯,三年前签的,还有两年。”

  叶瞬默哀。

  “他的短篇我给他出掉了,现在等着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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