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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考虑了半分钟:“哦,好的。”
“太谢谢了!我们等会儿加个微信吧,我把时间地点发给你!”
烈火哥放下电话,忍不住ORL,自己真像个欺骗小红帽的狼外婆。
任明卿握着山寨机坐在木板床上,好一会儿都没有回过神来。长久以来他都独来独往,没有什么人对他感兴趣,他显然不是会被人喜欢的那种类型。四海纵横一定比他好上许多,四肢健全,性格坚定,谈吐幽默,有教养有见识……京宇让他去代替四海纵横不是一个好主意。
但是他脑海里响起烈火哥的话:这位投资人是我们最后的希望,所以请你帮帮我们,好么?
如果他不去,京宇就会倒闭,他从小看到大的《新绘》就会停刊,编辑一口咸还有刚才打电话给自己的主编先生都会面临着失业……也许事情就会变成这样,原因仅仅是因为他怕丢脸,缺乏勇气去参加社交。安老师如果还在的话,他会有多失望?安老师一直希望他走上写作的道路,而他甚至没有勇气拯救他爱过的那本杂志。
“……好吧。”任明卿把手机藏到了枕头底下,重重地躺了上去。
他的一生中都没有这么被人倚重过,这让他奇妙地觉得他与京宇是一种命运共同体,他得为这个陪伴他长大、又十分赏识他的公司做点什么,就像延续安老师的生命一样。他总是很愿意为别人着想,这与其说是他的天性,不如说是他的心愿,是他对曾经犯下的罪孽的一种补偿。他不善于接受别人的好意,但悲天悯人、乐于奉献。
结果他一整晚都没有睡好,忐忑不安,同时又兴奋过度。
第二天,烈火哥和叶瞬一大早就跑到任明卿家楼下,等着他一道去酒店。
烈火哥翻看着手机,低声和叶瞬交流情报:“四海纵横的资料少得吓人,连主编都说对他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戴眼镜,看样子很斯文。除了主编以外只有玄原见过他本人,他说四海纵横学历挺高的,留过洋。你觉得洗灰会有他那种海归知识分子的气质么?”
对比烈火哥的焦虑心虚,叶瞬表现得镇定自若:“既然决定狸猫换太子,就别去管太子的高矮胖瘦。这不是相亲,不用管气质,洗灰再怎样也不至于掉分到哪里去……呃。”他看到楼道里走出来个小屌丝,走路还一瘸一瘸的,登时感觉脸被打得啪啪响。
“千万别是这个千万别是这个……”烈火哥开始画十字。
这倒并不是他们狗眼看人低。只是人在江湖混,先敬罗衣后敬人。他们只是文字编辑,当然可以不在乎洗灰长什么样,只要写得好就是亲爹娘,可是一门心思跑来看大大的徐静之呢?
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现在没钱还打肿脸充胖子买个名牌包呢,不就是为了在外充场面,看上去体面上档次么?就眼前这个,穿一件起球了的T恤、一条洗白了的卡其裤,踩双旧球鞋,头发不知道多久没剪了,盖得眼睛都看不见,站在那儿蔫不拉几的一个,还是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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