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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明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的确是因为庄先生是个编剧、处理线索非常熟练,所以走投无路时想到要请教他的。但他不想让庄先生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然而不得不说,那些故事大多数都很平庸。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圆得起来的东西么?他们想去看一些构造精密如电子仪表的故事么?不。逻辑代表的只是技巧而已。我们写大纲,是为了提醒你大概的发展路径,一些你不可以绕开的剧情点,防止你写飞。骨架是很重要,但真正能打动人的,是文章的血肉。”

  任明卿呆滞地重复着他的话:“血肉……”

  “对啊,如果只是为了看逻辑严密的骨架,读者们只要看大纲就好了咯?但他们不看这个,当然不看。他们看小说,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历险。他们跟着文中的角色们经历悲欢离合,高潮低谷,跟他们一起大哭,一起大笑……这才是一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么?一本书的血肉恰恰不是关于逻辑的,而是关于最不逻辑的东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地方。”

  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哗哗哗地开始记录。

  “所以你的大纲现在已经够用了。你知道发生了哪些大事记,在这些大事记发生后,人物经历了哪些转变。这就好比你已经知道人物注定会从A到B,但是具体怎么走,你可以留待写作的时候去思考。那个时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纸面外安排着他的命运,你进入角色本身,去经历那个情境。你一定不会像此时此刻那么平静,你会跟着他们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么写,因为你如果真的爱他们,了解他们,你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从A走到B,因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费脑细胞去设计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自己就会拽着你走完整个旅程。好的作品都是这么诞生的,它们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笔端。”

  “我不确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缓慢而低落地说,“他们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许对他们了解有偏差……”

  “看着我。”庄墨命令道。

  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着庄墨的眼睛。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庄墨坚定地说,每一个字都沉缓有力,“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

  任明卿有一瞬间的慌张,在他还没来得及掩饰这种慌张之前,他的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垂下眼睛无声地哭了起来。

  “好啦……”庄墨把纸巾盒递给了他。

  他知道任明卿可能并不是技术上或者能力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过不去自己这一关。他很不自信,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写好,出于这种忐忑不安,特别着急想把这个故事理顺。但他其实已经比99%的作者都要更棒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从来没有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给人看过,因此没有受过他人的夸赞与肯定。人是通过与其他人的比照来确立自己的地位的,但是他始终是一个人在摸索,为此受尽了折磨。庄墨能理解他为什么哭泣。写作是一件投入浩大的工程,他为此呕心沥血,夜以继日,一无所获。此时此刻,他在为他过往付出的所有努力感到委屈。他在黑夜里走了这么久,终于碰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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