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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在哪里上班?”庄墨试探地问。
任明卿老实回答:“就是那个酒吧。”
嗯,看来连门手艺都没有。
庄墨心想:算了算了,相逢是缘,带一把吧,再不写东西就等着饿死吧。
“你写的文章发表过么?”庄墨发现一排笔记本,想抽出来看看,任明卿赶忙往他手上塞了杯热茶,“嗯……没有。”
“为什么不发表?”庄墨也不着急看他稿子,反正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
任明卿腼腆地笑:“写的不好,投稿过不了。”
“可能是没投对地方,可以去别家试试看。”
“算了,我也不是那块料,很久没写了。”
庄墨不觉得这是真心话。一个成天钻人堆里观察人间百态的人,他会没有创作欲望,这就好比一个撬了ATM机的人,他说他不想抢银行。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明卿会这么抗拒写作,一定是有原因的。庄墨也不着急,端着热茶继续浏览书架。突然,他的眼神在某一本书上停住了,瞳孔微微紧缩。那本书摆放在谭思全套《诡域》边上,庄墨本来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见这本书。
四年前,《诡域》出到第三本的时候,网上开始有人以该世界观为背景进行同人创作。当时庄墨打算做一大批探险题材的书籍,目的是把这整个类型操火,那么谭思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他的地位就会水涨船高。他当时成天盯着贴吧,哪幢楼高,就进去看看能不能签,绝大部分都压根不能看。谭思还笑话过他:“你以为人人都是我。”庄墨觉得有道理,再加之实在辣眼睛,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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