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24(2 / 2)

加入书签

  谨初蓦地抬起头,只觉得这个人类皱巴巴的脸一下子好看起来:“现金!”

  “……”老头险些被他这目光闪瞎眼,不由得主动说今天没准备他的晚饭,另外补了他5信用币的饭钱。

  谨初拿着20个比拇指盖大些的硬币很是开心,不过他也算明白了,一天十几二十个信用币根本不够哪里的,攒满5000都要好久,想要发家致富买合金,还要另想办法。

  其实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就是他把这个废品收购站的合金全部扫荡一空。

  不过这个可能性他就是想想,完全没打算这么去干,不仅是因为他觉得抢弱小的人类的东西很丢脸,也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很富有。他那两口袋好东西只是还没碰上识货的人,不然他分分钟就能买得起好多好多合金了,还用抢别人的?

  谨初不知道,识货的人已经有了。

  在这个废品收购站所属的这座城市里,城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一个有着一头红棕色长卷发的小姑娘往头上比划着一根七彩羽毛:“好漂亮的羽毛啊,你看,它是不是很衬我的头发颜色?”

  说着将羽毛插在头发上,红棕色的头发里插着一根七彩的羽毛,在灯下流光溢彩,颇为炫目。当然,太过浓艳的颜色,可以说好看,也可以说艳俗。

  女仆当然挑好的说:“是的,非常漂亮。”

  “去多找点这种羽毛,三天后中将大人的欢迎会上,我要戴上用这种羽毛做的头冠。”

第14章

  入夜,谨初带上他那两个大口袋离开了废品收购站,找了个偏僻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两大袋东西都埋进去,填上土后,还埋了颗种子下去,然后提供能量,让那颗种子生根发芽,那细细的根须将两个大口袋层层围绕,也将周遭的土壤裹住。

  别看那根须细,可坚硬结实了,这个地方除非死命地挖,否则根本挖不开,只会以为这下头是一块大石头。

  埋好自己的宝藏,谨初拍拍手,看向脚边的小肥猫:“小喵喵,晚上辛苦你啦!”说完他变成了一颗细小的植株,叶片长长的,就跟普通小草一样,绕在了猫脖子上,被细软的绒毛掩住,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喵。”橘白相间皮毛柔亮的半大肥猫扭扭身体,轻快地跑到不远处的墙角,往墙上一窜,四个爪子扒拉着,三两下蹿上了房顶,在房顶上追风似地跑了起来,即便有人看到,也只会以为是一只野猫。

  谨初晚上出来是为了深入了解这个人类世界的,顺便给自己那些宝藏找找销路。

  不过跑了大半个晚上,除了吃了一嘴风,看了无数并不太好看的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