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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几乎可以预见。
“一天晚上,他又打了她,把她推倒在厨房的桌子下面狠狠揍了一顿,把她揍得晕了过去。玛丽醒来后,自己爬到走廊上打电话叫救护车。我们调阅了当时的医疗记录,上面显示她有三处肋骨骨折,还有多处陈旧伤,杰里森的铁拳导致她鼓膜穿孔,听力下降。最可怜的是25周的孩子胎死腹中。”埃迪又喝了一口咖啡,这回没那么烫了,“她会有杀人的念头一点也不奇怪。如果没有怀孕,这甚至不是她被打得最惨的一次。”
“真可怜。”艾伦说,他对家庭成员间的互相伤害有着难以磨灭的记忆,无论是谁摧毁了谁,谁背叛了谁都让他感到憎恶。但他表现得仍然很平静,没有让自己的情绪暴露在埃迪·菲尔德面前。在埃迪的叙述中,他又忍不住想,如果这个叫玛丽·迪金斯的女人找到他,或是找到一个同样懂行的职业杀手,事情应该会简单得多。世上又多了一个失踪的人,尸体掩埋在渺无人烟的荒山野林,更简单一些的方法是,酒鬼丈夫半夜回家的路上被不知名的凶手一枪毙命,杀人者不知所踪,成了永久的悬案。
露比常说他们在干的事是“为人们解除烦恼”,如果这个可怜的女人能找到他们——这当然不可能,一个平凡的主妇是不会和职业杀手扯上关系的,而且这种想法很危险,情感不能成为杀人的因素。
“从医院回来后,她终于下定决心杀了他。但是杰里森酒醒后因为害怕逃走了,警方一直没能找到他。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他终于又回到了家。他向她道歉,于是玛丽若无其事地放他进来,仿佛早已经忘记丧子之痛,还为他做了一顿晚餐。她一直失眠,长期服用安眠药才能入睡。她把药片混在食物里,让杰里森伴着酒精和药性睡了个安稳觉,然后在半夜用电线勒死了他。”
“这是他咎由自取。”艾伦说。
“从个人情感上,我同意你的看法,但从理性和法律上来说,她犯下了重罪。”埃迪说,“你们见过她的照片吗?”
“我不记得了,也许看过一眼。”
“她是那种你无论如何无法想象会处理尸体的女人。”
“你说那是成功的碎尸案是怎么回事?”
“她几乎把整具尸体变没了。杀了丈夫之后,玛丽异常冷静,也许她一直就是个冷静的女人,而且在她住院的时候杰里森就已经失踪了一阵,加上他的躁狂症和不好相处的个性,早就已经没有亲戚和朋友上门拜访。她把尸体搬进楼上的浴室,在墙壁、地板和天花板贴上薄膜,防止溅到血迹。其实她大可不必这么做,只要把尸体扔得足够远,没人会怀疑是她杀了杰里森。我甚至相信玛丽·迪金斯的碎尸行为仅仅是因为她想这么做,她要让他完完全全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在她的生命里。”
“她花了多长时间?”
“恐怕得有好几个月。”埃迪皱着眉说,“那个叫伯恩德·波兰德斯的电脑工程师被吃了多久才吃完?”
“十个月。”艾伦回答,他知道这个案子,“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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