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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依旧光彩夺目。
柏方时习惯性扣上棒球帽,一抬头,盛约站在化妆间门口,正在看着他。
经过一下午加一晚上的沉淀,再激烈的情绪也沉进水底了,柏方时不动声色地走到盛约身边:“走吧,我们回去说,这里人多眼杂。”
“不,你要说什么?就现在说。”
盛约紧盯着他,眼神紧张得好像恐怕他跑了,必须得时时刻刻把他看在眼皮底下。
柏方时心口一悸,他记得三年前也是这样的。当时他和盛约刚认识,很莫名其妙看对眼了,暧昧滋生得太快,年轻人性子又急,憋不住事儿,没几天就发展到了“我们要不要谈恋爱”的阶段。
但柏方时是个直男,一个直男突然对另一个男人产生心动的感觉,让他措手不及,整个人都随心脏一起飘了起来,踩不到实地。
他捋不清这种感觉究竟算不算正常,本来打算再清醒几天,好好想想再说,可盛约实在是……实在是太甜了。
就是甜,柏方时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
盛约甜得像蜂蜜一样,一粘上来,他就晕晕乎乎地醉倒了。盛约又那么好看,一双混血眼珠比宝石还要漂亮,看人的时候,仿佛是在杀人。
柏方时简直受不了,他就像一个被祸国妖妃迷惑了的昏君,智商什么的,统统没有了。还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在心里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人更是视觉动物,所以跟着本能走就好,何必拘泥于世俗框架里的男男女女?
——性别不是问题。
于是,柏方时放任自己和盛约越走越近,直到第一次接吻的时候,他仍然有点抗拒。可这点抗拒还没将他唤醒,就被盛约的热情和占有欲淹没了。
盛约不是很会接吻,他也不太会,但技巧比不过心动,嘴唇一碰到对方,血液都烧着了,还管什么技巧好不好?
就这样,柏方时和盛约顺其自然地谈恋爱,直到情不自禁想上床。
在此之前,其实柏方时有意无意地给盛约加了一层滤镜,在他眼里的盛约,甜度、美貌度,被过分放大。而由男性特征散发出来的男性魅力,被他下意识地弱化了——有几分自欺欺人的意思。
可惜不管多厚的滤镜,到了床上都无所遁形。
盛约是一个已经成年的男人,雄性在欲望勃发时与生俱来的侵略性掩藏不住,柏方时毫无防备地被按倒在床单上时,盛约一边黏腻地吻他,一边压着他,分开他的腿——
他忽然明白了接下来要发生什么,几乎瞬间就萎了。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惨不忍睹。
盛约当时的表情他能记一辈子,简直尴尬透了,最好不要再来一遍了。
而时隔三年,盛约竟然还在喜欢他么?
柏方时不太确定,但他应该把话说清楚,如果盛约的确有这方面想法,他们就不能再做朋友了。
但是怎么说清楚?应该委婉一点吧,柏方时被这句委婉的开场白难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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