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67节(2 / 2)

加入书签

之前她多少觉得,这是曾经对手。

没想到现在越来越不要脸了。

幼稚,可笑。

“你留不住我,我跑,你追……我倒是没个正事,可以奉陪到底,你呢?”

担心高纵脑抽说出“我也没正事”的话,水合就没给他说话机会。

“我想留在京城,我在夫人身边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就是贺长恭的女人?”

“嗯。”

“那容易。”高纵表示这是小菜一碟,“我把贺长恭调到我麾下,让他也到庭州,不就行了?”

“不行。夫人不会去庭州的,她厌恶干燥和漫天黄沙的地方。”

高纵:“事儿真多。贺长恭去,她能不去?”

“能。”

……吧。

或许能。

但是现在也不好说,毕竟看两人感情,如胶似漆的。

刚才在楼下的动静,以她的耳力,也不会错过什么。

“我不想跟你去,你死心吧。”水合道,“从前的事情,你如果觉得意难平,想要我怎么补偿你,我补偿你就是。但是你想要强迫我,怕是做不到……”

“而且强扭的瓜不甜,你还需要强迫女人吗?”

作为陇西王,你要不要脸啊!

高纵表示:脸这种东西,丢得毫无负担。

但是媳妇不行。

脸可以不要,媳妇不能不要。

她是他活了这么多年,唯一能入眼的女人。

他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两个是最特殊的存在,也是唯一的同类。

这怎么可能放手?

但是经历了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这样的过程,高纵的心境也有了很大变化。

——对于夕照月这种强大的女人来说,你强来,她比你更强。

所以只能以柔克刚。

天晴了雨停了,他又觉得他行了。

于是听水合心平气和地说不想跟着她去离开,只想留在京城,高纵便道:“你要是实在想留下,也没有什么不行的。”

水合手脚打开,躺在床上一副大义凛然模样:“条件是几次?还是几天?”

“一辈子。”

水合立刻骂人:“不要给脸不要脸!”

翻脸,她也不怕他。

保存父皇骨灰的恩德,她已经偿还过了。

不要得寸进尺。

高纵:“脸要不要都行,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这脾气,都是他惯的。

好。

很好。

没有点脾气,逆来顺受,那和那些蠢妇又有什么区别?

第284章 高纵追妻(五)

高纵说:“每天三次,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水合忍不住骂道:“高纵,你是让女人缺着了吗?”

“从来不缺女人,就是缺你这个能入眼的女人。”

水合面无表情地道:“你可以闭上眼干活。”

要说她功夫天下第二,她不愿意承认。

可是前面要加“床上”这个修饰词,她觉得应该再加个“倒数”两个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