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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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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她要听到自己纷乱的心音,傅凛索性先声夺人地开口道,“昨夜吃饭时听顺子说,你邀闵肃‘斗饭’,把人给放倒了?”

  叶凤歌手上微顿,旋即咬着笑唇“嗯”了一声。

  昨日她被傅凛怄到,有心想避着不与他一同吃晚饭,便独自先去了小厨房,恰好碰到闵肃。

  她与闵肃实在称不上什么交情,打个招呼后就各自吃饭,本是相安无事的。

  后来嘛……嘿嘿,总之她是大获全胜就对了。

  听出她的声音里藏着愉悦笑意,而那份愉悦显然是因闵肃而起,傅凛的牙根紧了紧。

  “你无端端招惹他做什么?”

  “没招惹啊,就刚好碰到,”被他这一追问,叶凤歌突然心虚地垂下眼帘,望着他墨黑的发顶,“我也是随口说说,原以为他不会搭理的。”

  哪知闵肃也是闲极无聊,再加上掌勺大娘与烧火竹僮憋着坏在旁煽风点火,他脑子一热就应下了。

  虽说同在这宅中生活了七年,但两人从未同桌共食过,闵肃对叶凤歌那可怕的食量一无所知,当场输了个底儿掉。

  傅凛听出她这是藏着半截话没说,心中顿时又慌又烦。

  不过他也知叶凤歌的性子吃软不吃硬,此刻她明显不想说真话,若强追着问,只怕两人又要闹僵。

  于是只得按捺下刨根问底的心思,抿紧了唇,脑中转得飞快。

  ****

  约莫有一盏茶的功夫后,叶凤歌便停了。

  转身从小药罐子里挖出活血化瘀的药膏,在掌心里搓热,“坐好,脸转过来。”

  傅凛“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坐直,转头面对她,密长的双睫掩住星亮眸子,略仰起脸。

  许是两人这些年太过亲近熟悉,叶凤歌已许久没有留心傅凛在长相上的变化。

  此刻秋日晨光透过窗户纸从他背后渗进,沿着他的身周描了金色光晕。

  墨发似缎散落,银袍像一泓倒影着月华的春水,衬着他面若冠玉、眉眼如画。

  不知不觉间,当年那个病弱瘦小的稚童,已长成了这般出色的模样。

  好看得不像话。

  勾人心魂。

  招人垂涎。

  傅凛等了半晌也没动静,倏地睁眼,恰巧撞到她直勾勾怔忪的目光里。

  叶凤歌如梦初醒,登时羞耻地红了脸,赶忙将掌心的药膏揉上他额角小小的肿块。

  “你方才是……”傅凛忍笑,才起了个头,就被强势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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