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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往往就那么奇怪,没送午餐之前,他还把对楼邻居当成神经病,列为不可来往人员,有‘一饭之恩’后,对他看法就180°转弯,觉得此人只是过于耿直不会聊天而已,性格还蛮好,算是个好人,也还挺有趣。

  嗯,他名字也不错,很像他一个老朋友。

  隔日白瑾约他出去吃饭,宅货属性上身的景修本不乐意,等人一报出餐馆名他就改变主意了,无他,前天吃的那餐味道太赞,能再吃一次多幸福!

  白瑾来接他那天,换了一身很普通的T恤牛仔裤,下面穿一双运动鞋,头发也剪过,露出一张极具有男性美感的脸,瞬间从阴郁男人变为阳光下的少年。

  他开了辆白色轿车过来,景修对车牌子不懂,只知道那车长得很耐看,里面空间也不窄。

  就是白瑾开车动作略有点僵硬,瞧着像很久没开过一样,关键是开车速度太慢,跟老太太开的一样。景修随口问:“你很久没摸车了?动作不怎么熟练呀。”

  “嗯,车买了堆在车库就没怎么开过,不碍事,很快就熟练了。”

  得,这位是个隐形有钱人。不过也是,白瑾要没钱,也不会一请人吃饭就是高档中餐厅的菜。对此,景修是没啥感受,他交朋友凭感情挑,其他条件都是次要。

  到地儿白瑾停好车就把景修领去一个包厢,“就我们两需要去包厢吃吗?”两个人就吃一个包厢他是不介意,但他的钱包可能会有意见。

  “包厢更安静,吃饭比较舒服,而且我都提前预定了。”

  无奈,既是预定的忍着心痛也得吃。

  白瑾确实跟他猜测的一样,家里不差钱,从他看菜单只挑感兴趣的点,不管量多少就能瞧出,景修好几次提醒他们只有两人,这货还是我行我素。

  等白瑾点完一轮菜单到景修手上,他默默合上菜单交给服务员,“我朋友点地够多,我就不需要点了。”

  随着菜一个个被端上来,景修已然开始接受现实,既然要放血,那就得好好吃上一顿。

  白瑾是个很优秀的饭友,他既不劝酒也不劝人吃菜,两人吃着菜偶尔聊上几句,气氛特别舒服,也特别下饭。但他在吃到七分饱时白瑾就拦住他说:“吃饭不要太撑,对胃不好。”

  “好多菜还没怎么动,多可惜。”

  “没关系,你喜欢我们下次再来。”

  景修:“……重点不是下次来不来,是这次不要浪费!”

  白瑾拧眉,仿佛很苦恼的样子。“这家不提供打包服务,吃不完的菜下一顿吃也不好。这样,让服务员处理吧,务必不让这些饭菜浪费掉。”

  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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