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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想法子把它们给捣鼓出来。

  到时候就能让小郡主怀里揣着一只笔, 灵感来了就掏出来写写画画记录一下, 多省事儿!

  这么一想, 陆安珩的思维不由又开始发散了一回,心说自己真要把水性笔这些便于携带的笔给倒腾出来了,到时候如果流行了起来的话……

  嗯, 想了想身着长袍束冠挽髻的古人,抬手就掏出一个小本本外带一支水性笔……这种魔性的混搭风, 陆安珩想想就有点醉。

  不过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 陆安珩突然还觉得挺带感的,想想自己又要引领新潮流, 陆安珩顿时就有点小激动, 打了鸡血似的撸袖子准备研究研究各种便于携带的各式笔了。

  钢笔和水性笔的难度有点大,陆安珩也不知道这俩玩意儿到底该咋弄, 也就先将这俩难度系数比较大的东西先搁在脑后去了。

  不过铅笔嘛, 陆安珩想了想,貌似还能努努力?

  然而陆安珩对铅笔的了解也比较有限, 就知道铅笔芯的主要成分是石墨, 不过要怎么把石墨弄成铅笔芯, 并把它放进木制的铅笔壳中,陆安珩表示这项技术还需要好好钻研一下。

  不过陆安珩可比那前世在教科书上学的那群自己摸索的科学家们幸运多了。好歹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用瞎折腾各种材料, 就能找到正确的方向。就跟考试前提前知道了部分重点性答案一样,真是开挂。

  往后世一想,陆安珩还想起一种比较有意思的笔,那便是羽毛笔。据说这是在还没研究出钢笔之前,欧洲人的书写用笔,貌似能做出来的可能性还是挺高的。

  当然,如果这回想随时在作业本上写写画画的人是齐琛的话,不考虑手脏等问题,陆安珩这会儿就能跑去厨房烧根柴,然后把烧出来的木炭递给齐琛,让他削一削,略微处理一下就能拿着到处跑了,多省劲儿。

  不过需要新笔的是萌萌哒的小郡主,那必须得给她最好的。陆安珩挽了挽袖子,干劲十足地准备给乖巧软萌的小郡主研究新笔去了。

  一定要给小仙女做出一款颜值爆表又好用的笔来!

  那就先尝试一下羽毛笔吧。

  陆安珩还记得羽毛笔有个别名就叫鹅毛笔来着,这么一想原材料已经定了,做出来鹅毛笔完全不是事儿啊。

  是以陆安珩就这么信心爆棚地滚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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