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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话。

  “奶,你不如跟我一起去上海吧?再把你一个人搁家里,我不放心。”林沅想了想,还是把自己的打算跟老太太提了出来。

  她大学还得五年,随着老太太年纪越来越大,虽然身体没什么大毛病,但谁敢保证不会跟这回似的再碰上个意外?只有把老太太带在身边就近照顾,她才能放心。

  然而老太太却不这么想,她虽然也舍不得小孙女,但对去遥远又陌生的地方生活却十分排斥。

  打从五六岁被卖到余岚县,老太太几十年都生活在这个地方,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太过陌生,陌生的让她感到畏惧。

  而且林沅多数时间都待在学校上课,她就算去了,小孙女也不能时刻陪在她身边,与其如此,还不如继续待在老家,这里不仅有相识几十年的老姐妹,还有熟悉的一草一木,她在这里自在的很。

  再加上罗老太这几年身体又一直不怎么好,谁知道还有几年好活,她要是走了,说不定连老姐妹最后一面都见不着。

  林沅见老太太态度坚定,不由无奈,可老太太说的也对,就算跟她一起去了,她也不能时刻陪在身边,确实不如待在老家自在。

  既然如此,林沅也就不多劝,只是再三叮嘱了老太太要注意安全,同时也决定接下来要更加努力的学习,争取提早结业。

  在家里陪了老太太几天,得知罗小花目前正在县里办的红医班学习,林沅就去了县城。

  红医班是县医院办的,跟林沅她们先前在军区医院办的班其实差不多,都是从下面挑选一些适合学医的苗子教学,天赋高的会被选上进一步深造,天赋一般的,不是被安排进县医院当护士,就是放到农村当赤脚医生。

  罗小花就是当初县里选拔时报的名,她学医的天赋比不上林沅,但经过这些年的耳濡目染,又在卫生所学了不少,以她的水平,从红医班毕业分配到县医院当护士还是可以的。

  罗小花正对着作业本抓耳挠腮发愁呢,就看见林沅找来了,顿时兴奋起来,连忙给班里刚认识不久的同学介绍自己的好姐妹。

  她姐妹可是军医大学的大学生,刚介绍的时候可没把其他人羡慕死,虽然这些人羡慕的不是她自己,但罗小花就是特别的自豪。

  看着已经到了饭点,林沅就拉着小花准备请她去国营饭店搓一顿。

  “嘿嘿,你不知道我这些日子住在我大哥家差点没憋死,我大哥以前对我多好,可现在结婚后就完全以我嫂子马首是瞻了。这些天我在他们家吃的比兔子好不了多少,有个肉菜我都来不及下筷子,就全被我嫂子夹给孩子吃了,我又不好意思跟侄子侄女抢。”

  因为要上红医班,罗小花卫生所的工作只能辞了,这份工资也就没了,她以前花钱又大手大脚,现在手头上就有些紧,连私下里吃顿好的都得计算着。

  现在听说林沅要请她去国营饭店,顿时就感动的不行,那里的花费可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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