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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时,他有署名韩启政,后来只署了一个韩字。
十八岁放寒假前的一个周日,韩启政过来找他,翻箱倒柜时,看到那些信件,遂即拿着那些信,瞪大了眼,满嘴稀罕的来问他:
“小叔,你在和二妞通信呀?”
秦九洲脸上明明有点小小的尴尬,却训得老秋气横:
“这得怨谁?当初是谁说要和人家做笔友的?
“通了几封信后,搬了家也不记得给人家换个地址,结果人家全寄到老别墅那边去了……
“亏得我去找点东西才发现……给,还你……
“如果你还要和人家继续做笔友……以后多写点信件,权当练作文……”
他把那些信故意还给了他。
韩启政还是个小孩子,根本不晓得反驳,他在看了那些小女孩写的文字后,吐了吐舌头,兴趣缺缺的直摇头:
“我不要。你字写得那么好,我要续下去写那得多丢人,有这功夫写信,我还不如多玩几个游戏呢……再说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了,还是算了吧……小叔,要不,咱们就别理她了……过段日子,她就会忘了我们……”
正如秦九洲所料的那样,韩启政就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主,对做笔友这种事,早已经失去了兴趣,拍还了那些信后就只顾着玩游戏。
那日被韩启政这么一说,秦九洲心里忽就有了那样一个想法,想去见见那个小姑娘。
孩子是最最容易起变化的,一年一个样,十年大变样,所以才会有那样一句话,女大十八变。
这件事,最终付诸了行动。
就在小学生拿成绩单那天,秦九洲在一股奇怪冲动的支配下,去了宁县第一小。
那天是他第一次开车开那么远,但他并没有走进芳华就读的小学。因为他没办法给自己定位。于是,就那样复杂的坐在车里,等着那一帮孩子下课。
当铃声响起,人群中,他一眼认出了她,穿着宽松厚实的校服,系着一根红领巾,一根小马尾扎得高高的,走动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小脸蛋尖尖的,五官如画似的,恰到好处的点缀在脸孔上,而那双明亮的大眼,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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