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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着那封信,跑进了他房里,兴奋的对他说:

“小叔,我给二妞寄了一张名信片,她居然给我回信了。不过是她爸爸代的笔,她的眼睛还没好呢,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复?”

秦九洲取来看了看,只是简单的写一些近况,二妞爸爸的笔迹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还没恢复,那样一双眼睛就此瞎了,着实有点可惜。

“你爱怎么回,就怎么回……”

秦九洲把信还了回去,有点怅然信中并没有提到他这个“大哥哥”,而怏怏有点不快。

那种滋味,实在有点怪,想想啊,他的肩上还着一道烫伤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没良心鬼,却一点也不惦记他,真是太叫人感伤……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那张可爱的小脸,在离别经月之后,又无比清晰的在他脑海浮现,原来,他竟从没将她忘怀。

正文 239,那一年,他在给阿政写回信

“可我的字好滥,拿出去好丢人!”

这大约是韩启政第一次意识到,字迹好坏,会影响一个人的颜面问题。

“那就好好练一练……”

“问题是临时抱佛脚,已经来不及了呀,这信我已经收到好几天了,必须马上回信。”

小阿政双手合什,一脸恳切的央起了他:

“小叔,拜托了,拜托了……帮帮我嘛……这封回信,求你帮我回好不好,我真的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他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

于是,秦九洲忍不住起了好奇,问他:“哎,那你之前名信片上难不成都没写字吗?”

阿政一脸尴尬,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那是让我爸的秘书给打印的,上头根本没写字……现在可是回信,要是再去打印,显得我没交朋友的诚意,所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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