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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最后一封信是怎样的呢?

那是一封相约见面的回信。

正文 171,难道,他遗忘掉的人,就是芳华吗?(看)

内容是这样的:

“二妞,你的信,我刚刚才收到,之前因为一些事,出去了一趟,不在家,故直到今日才回复你,实在抱歉。

“首先,关于你提出的的想法,挺好,因为那也正是我的想法。

“通信多年,我一直觉得比邻于天涯海角,可以互为笔友,一直通信至今,可算是一种莫大的缘份,却因为诸多原因,一直没能和你见上一面,颇引以为憾。

“思来想去,我也觉得我们该见面了。

“另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我想我该和你说个明白的……这件事吧,说来有点复杂,你知道了还请别生我的气。

“怎么说呢?就是……哎,算了,还是见面再说吧!所有种种,面对面向你解释比较好,希望到时可以得到你的谅解。

“至于时间,就订在下周六下午一点,距今天还有十天,到时,宁市第一公园,我在那边等你。不见不散。

“至于你说你要向我讨一张照片,我想了想,还是不用了,就当留个悬念你看如何?

“其中自是有原因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到那天我会细细和你说明。

“只是如若我长得不如你想象的那般入眼,还请多多包涵,莫要将我来嫌弃才好。

“还有,寄上我从外地带来的丝巾一条,想着你戴着应该很好看,就顺手买了……”

……

扬扬洒洒一大篇。

落款时间是八年前某一天。

这个日期,很令他惊讶:因为八年前的这一天,他出过一场事故——正是这场事故,令他失去了一些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的记忆。

难道,他遗忘掉的人,就是芳华吗?

而正是这一天,芳华认得了韩启政。

再联想一下韩启政在芳华事件上所表现出来的异常反应,这一切的一切,足可以说明一件事:很多年前,他该是爱上了那个小自己九岁的小姑娘,而韩启政窃取了这一切,从而在初见之后,得到了芳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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