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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食物时,芳华当主厨,秦九洲当下手,两个配合很默契,腻在厨房,听着轻音乐,竟不觉时光飞逝。
秦九洲喜欢这样的相处,恬淡,温馨,合作中渐渐了解着彼此,适应着对方的存在,他能感受到新家渐渐在成熟起来,稳固起来。
芳华竟也有点喜欢这样的时光,一起忙碌,一起讨论,一起说着一些彼此都懂的东西,竟会让她觉得这是遇上知音了……
这种两个人聚在一起有话聊的滋味,还是挺不错的。
正文 155,两个男人的比较:一个女人的变心,真的可以这么快吗?
有时候,芳华会想啊,当初,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韩启政?
想得很深,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一个爱的源头:
大约是因为那些书信吧!
字写得那么漂亮,文笔那么的美,一点点小事,都能在他笔下变得感性,变得富有诗情画意,会让人时时刻刻感受到春风拂面的味道,透着浓浓的阳光气息,让人不知不觉被他所吸引……
于是,她好奇了,那该是怎么一个少年?
要拥有怎样一份细腻的感情,才能编织出那样的文字?
一年复一年的好奇,最终积少成多,终于爆发,终于有了想见上一面的渴望——
想想啊,长达八年的通信,从懵懵懂懂的孩童到情蔻初开的少女,多少小儿女的心思全寄托在其中。
曾经,她不断幻想过他的模样:长得帅吗?长得高吗?长得胖吗?
曾经,每接到一封信,她都会欢天喜地大半天,傻傻的在梦里笑出声。
曾经,她会用很多天的心情故事,细细的写下生活的琐碎,与他分享小世界里的喜怒哀乐……
曾经,她爱上了写信,只因为信的另一头,有个男孩,让她生了一份奇怪的牵挂。
后来,终于见到了,模样是叫人喜欢的,甜甜的,那么的明媚阳光,看到了,会让人觉得浑身舒畅,但是,也有美好想象瞬间破碎的某方面。
比如说,这少年之所以会写,全是因为他身边有一堆狐朋狗友,简单的文字,他会写点,复杂的语言,他会和他的狐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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