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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行走。
“阿政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因为受伤情绪很消极,不管是他,还是我,同他说话,他都不搭理人。但我知道他是好人。”
“为什么你会这么认为?”
秦九洲静静的问,心情起伏波动着。
小时候,阿政那混小子在私下里一直就是这么叫他“老大”的,他还说,他比他哥韩启臣更像哥哥,为了表示亲近,就没大没小作了这样的称呼。
秦九洲是不拘小节的,就由着那小子这么叫了。当然,人面上,他还是管他叫小叔的,否则会被二嫂骂。
“有一次,我在他病房,被什么给绊了一绊,带倒了一只放在高处的热水瓶,是大哥哥扑过来拉了我一把,我才幸免于难。而他的肩膀,则被热水烫伤了一大片……”
是吗?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秦九洲想了想,完全想不起来。
但是,他往自己右肩上瞄了瞄,那里的确有一处烫伤,以前洗澡的时候,他常对着那里看,想不出它是怎么来的?
现在,他终于知道了,原来这是“英难救美”的勋章。
“我好像跑题了。”
芳华把话题给拉了回去:
“后来,大哥哥因为高烧转去另外一家医院了。走的很突然,我都没见到他。
“临走前,阿政过来找我,想跟我要QQ。可那时,我们家还没有电脑。最后他只得跟我爸要地址,说是以后有机会就写信给我。
“那会儿,我的眼睛能不能治好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他真会给我写信,我也看不到。但我爸还是给了我们家的住址。
“我的眼睛,本来是治不好的,之后,机缘巧合,居然就治好了。
“出院回家后,我爸意外收到了来自北市第一小学的信,那是阿政寄来的。
“后来,我们就开始通信。你来我往,却从没见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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