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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今天穿的很好看,和平时上班的时候不一样,穿了一身冲锋衣,黑色牛仔裤加马丁靴,看着比平时精神干练一些,也褪去了一丝不容靠近的气场。

  旁的坐一起的人都有说有笑的,偏偏他们两个无话可说,也不知道聊些什么,陆先琴今天起了个大早,连早餐都没有吃,肚子实在是饿的不行,最后还是忍不住从自己的小包包里掏出一袋零食打算充充饥。

  正要撕开包装袋,就看见徐坤廷递过来了一个迷你小藤篮。

  陆先琴愣住了,看着藤篮发呆,徐坤廷抿唇,把藤篮放在了她的腿上。

  “你吃这个。”

  “这是?”

  “三明治。”

  她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姿势打开了盖子,发现里面躺着一个小小的三明治,三明治的旁边还站着一杯小酸奶。

  她怎么也不太相信,徐坤廷会带这种小女孩一般的东西出来,但这东西又确确实实是他递给她的,陆先琴咽了咽口水,有些不放心的问道:“这是徐先生你的早餐吗?”

  “不是,我吃过了。”

  陆先琴在这个时候很该死的眼圈一红,感动了。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徐先生特意为她带的早餐,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就这么恰好知道她没吃早餐,就算这只是老板对员工的普通关心,她也必须承认此时心里一阵热流,十分感动。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餐?”

  “猜的。”

  她读高中时,学校离家里远,为了赶早读时间,偶尔会不吃早餐,后来妈妈所幸也不给她做了,直接给她几块钱让她出去买早餐,她省下钱,终于买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村上春树的书,如获至宝,而给她推荐这本书的实习老师,没过几天就回城里了,她捧着书,找不到人与她相谈书中的文字。

  后来读了大学,几乎每天都是安排的满满当当的行程表,陆先琴同时干着多份的兼职,吃早餐这宝贵的几分钟,足够她挤上公交或地铁,提前到达工作地点。

  一杯豆浆,两个肉包,三块五毛钱,就是她几年如一日,不变的早餐。

  陆先琴拿出三明治,里头夹着鸡蛋和生菜火腿,鸡蛋金黄,生菜翠绿,唯独火腿,好像有一点点烧焦了。

  “咦?火腿焦了。”她喃喃说道。

  早餐店的师傅都是做了好多年的早餐了,应该不会连烤火腿都烤焦。

  徐坤廷神色有些古怪,扶了扶眼镜,轻咳一声:“虽然焦了,但是味道应该不错。”

  她咬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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