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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权这一方面,我们是可以做出让步的。只要陈小姐你可以拿出一个足够优秀的电影节策划案,一经采用,那么——”

  陈敏娇忍不住笑出声,“抱歉。”她这样说,语气里却没有多少歉意。

  蔡先生被她这样也弄得有些脸红,一半气的,一半羞的。

  没想到他一把年纪了,还要来哄骗小女孩。

  陈敏娇只觉得蔡先生在说梦话,疯言疯语,无可理喻。

  她要是先把提案做出来交上去,明着说不采用,背地里改改接着用,那这笔帐又怎么算?

  还是一纸合同来得牢靠。

  陈敏娇向蔡先生提出自己的想法,即让她参与电影节也可以,但是必须充分地给予她和将来可能有的创作团体与组委会充分的自主权,香港政府只拥有一部分投票决定权,不拥有全部权力。

  蔡先生听了,脸白了半天,说要回去禀告一下才知道结果。

  陈敏娇讲,随便。

  本来电影节就不是一个轻轻松松就能够解决的事情。特别时对于第一届来说。第一个吃螃蟹,是好是坏,谁知道。对她来说或许还好一些,她有后世的金像奖的规则可以做参考,但是这活要是被丢在别人头上,那可真是天灵盖上终日悬挂一刃,又苦又慌,焦得很。

  制定规则听上去像是一个拥有生杀予夺大权得过程,但实际上非常琐碎。陈敏娇光是现在坐在那一想,就觉得自己的脑子快要爆炸了。

  光是从电影的评选上就能够讨论个十天半个月的。

  一个电影节究竟该如何确立一部电影的评选资格?评选方式又是什么?导演和制片方是需要主动向电影节报名投片,还是说电影节可以随意招揽现有的规定时限内的电影。参与评选的电影是否在上映方面有所要求,涉及到的地区仅仅是香港还是说涵盖了澳门,台湾,内地,或者日本东南亚,甚至更广阔。对于一部电影的时长该不该有要求,或者在创造规模上,需不需要考究。当一部电影属于是中外合资拍摄的时候,又该如何去判断。

  光是上面这一络的问题,就够人纠结的了。

  香港政府倒是想得好,也把她想得太傻白甜。她是有一些责任感和在电影表达上的追求,但也不代表她活该当个接盘侠,什么东西丢过来她就应该受着。又或者是看她是一干富豪里,跟电影关系最为密切,又最为年轻无辜的一个,于是上来就想让她当冤大头。

  拜托耶,她可是有名的电影脸,头能大到哪里去?

  她可没那个闲工夫去折腾这些,如果是在被港英政府操控的情况下。她如果要弄一个电影节,那就一定要弄一个不说完全,至少有80%都是属于纯粹电影人的天地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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